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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后发现了问题还能维权吗?
在征地拆迁中,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被征收人与行政机关一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通常情况下就意味着双方针对补偿事项达成了一致,双方都应该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各自履行义务。那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如果发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依据违法,或者行政机关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此时还能够再维权吗?具体展开如下。
发布时间:2022-06-20 09:50:18 -
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签约期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及时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7 10:25:39 -
警惕空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高额拆迁奖励陷阱,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要保存好协议原件
警惕空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高额拆迁奖励陷阱,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要保存好协议原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般都是拆迁方提供的格式样本,如果在签订现场,拆迁方对于拆迁补偿金额只说合理补偿、公平补偿之类的口头承诺,既不明确具体数字,也不明确计算方法,遇到这种极度模糊的表达,拆迁户绝不能直接签字。
发布时间:2022-03-07 09:59:38 -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款多久能到账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款多久能到账,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完成之后就代表拆迁双方已经就拆迁补偿事项达成一致,没有纠纷争议了,至于什么时候给付拆迁补偿款具体时间拆迁方会在拆迁协议中所注明的,按照规定时间来给支付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21-12-23 10:38:56 -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户最重要的保险,一定要慎重签字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为拆迁户提供的第一个最重要的保险,您不必草率地签字。在与拆迁办经过数论的较量后,终于到了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了。由于普通百姓对法律规定不熟悉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何判断一份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合理、合法,这是决定拆迁户是否能安置、保质拿到相应补偿的重要前提。
发布时间:2021-10-27 10:50:04 -
没有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协议,只有口头约定可以吗?
下面由京平拆迁律师给您讲讲关于口头承诺的效力,除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等行政法规判定口头协议的效力外,还可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而不违背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条款。因此,如果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某项行政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那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就可以适用。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以书面的、口头的或者其他形式”。
发布时间:2021-10-09 10:08:31 -
合法房屋还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被强拆,律师助力取得满意补偿
赵先生合法拥有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某区某村三处房屋,且每处面积不同,后当地涉及到征收,三处房屋均在征收范围内,在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三处房屋却遭到了非法强拆。面对自己的私人财产遭到侵害的事实,赵先生便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谷美玲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02 10:07:22 -
拆迁补偿协议签字了,还可以反悔吗
已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如果存在无效、可撤销事由,拆迁户是可以不履行协议的,在协议签订过程中,拆迁户应谨慎对待面前的一纸协议,并在遭受不公平对待的情况下,做好相应的取证工作。最后,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拆迁关系到拆迁户的利益,千万不要盲目地签署补偿协议,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一定要反复的确认协议中的补偿标准、安置房面积、交付安置房时间等事项,避免出现无法挽回的局面。
发布时间:2021-07-26 09:51:49 -
房屋被拆除之后征收方未按拆迁补偿协议约定长期不交付安置房如何处理?
征收方长期未交付安置房是否已经属于逾期未交房。是否逾期首先看拆迁补偿协议中是否约定了安置房的交付时间。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安置房的交付期限,征收方超出期限仍未履行安置房交付义务即构成违约。
发布时间:2021-04-01 10:07:29 -
长期经营性用房在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情况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强拆了
任先生系河南省某村村民,因当地项目需要征收任先生的房屋,但征收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标准极低,并且任先生没有看到任何征收文件。任先生的房屋长期用于经营,并且生意较好。征收方所给的拆迁补偿标准明显不公平、不合理。这之后没过多久,任先生收到该镇国土所等部门作出的《强拆通知书》,一纸文书就将任先生的房屋定性为违章建筑并要强拆。
发布时间:2021-02-09 13:50:12 -
签拆迁补偿协议之前征收方说先签协议能先选房,安置房建成后却不让选
因当地某项目建设,陈老先生的房屋需要动迁,经过与家人商量,陈老先生决定用部分产权置换同样位于该村某小区120平的安置房,并于2019年1月份与征收方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之后顺利拿到了《回迁选房顺序号》,现在安置房快要建好了,但是令陈老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突然收到了负责拆迁工作的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拿出的《XXXX房源分割确认表》,表示陈老先生不能够再抽号选房了,已经给陈老先生直接指定了一套房子。
发布时间:2021-01-18 09:44:20 -
拆迁补偿协议已经签署了还能不能撤销?
新施行的“行政协议司法解释”中规定“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在实践中签署协议时常见情况有:不告知签署文件内容强迫签空白协议、拆迁办干预拆迁胁迫签字、村中部分行政人员威胁要求签字等等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22 09:49:07 -
公房拆迁谁来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随着城市的发展,有些公房可能不再适合居住或者因为城市规划从而被列为拆迁项目。一般来说,被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都应被征收,公房也不例外。这就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公房拆迁谁来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怎么分配?
发布时间:2020-11-18 10:07:14 -
陕西宝鸡违法强拆案例:城中村改造承诺交房后进行安置补偿,房屋交出后不签拆迁补偿协议将房屋拆除
区政府对该村进行城中村改造,作出征收补偿决定,10月,区政府人员开始与村户走访协商,让村户交出房屋,再进行安置补偿。但是房屋交出后,政府却迟迟不签订补偿协议,半年后,又大刀阔斧地把房屋非法强拆。京平律师认为,杨先生依法对违法强拆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是对其依法获得行政赔偿权利的行使。区政府拒不履行调解内容,并以“补偿决定”代替“赔偿决定”,严重损害了杨先生的切身利益,且该补偿决定对杨先生的房屋等补偿金额过低,无法保障原有生活。
发布时间:2022-05-20 10: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