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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发展与挑战高峰论坛解读违法强拆与拆迁主体下移
4月16日,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发展与挑战高峰论坛上,中国城乡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与某律所共同发布了第7个《中国拆迁年度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此份报告总结了2016年拆迁活动的新特征以及2016年十大房屋拆迁补偿案件。 《报告》中提出的2016年拆迁活动新特点中有两点值得广大拆迁户注意:一点是暴力拆迁手段更无底线;另一点是拆迁主体下移现象明显。 一、违法强拆问题 《报告》指出,违法强拆无底线,使得拆迁矛盾居全国矛盾之首。针对暴力拆迁问题,国务院早在2011年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禁止政府
发布时间:2017-04-24 09:55:05 -
可提高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三个契机
农村自建房拆迁货币补偿是一种常见的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一般是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的总和。在地方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方式也不尽相同,有的是房子和地一起打包补偿,平给多少钱;有的则是分开补偿,房子是房子、地是地;有的则是压根就没有宅基地的补偿。
发布时间:2017-04-14 16:14:52 -
农村征地拆迁中的“司法强拆”你了解吗?
京平拆迁律师以前的文章比较多的提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的司法强拆程序,即满足一定条件,拆迁办可以申请法院对拆迁户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而强行拆除拆迁户房屋的程序。但是目前农村地区的征地拆迁并没有590号令那样的全国性的专门法律规范调整,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司法强拆”程序规定是怎样的呢?
发布时间:2017-02-17 19:42:04 -
提高拆迁补偿需要避免的拆迁陷阱
最近一幅国际时装周上的“拆”字衣服引起国内广泛议论,设计师说灵感来源于看到中国大街小巷写着“拆”,当地人告诉他,这个字在中国代表着家庭即将走向富裕,是幸福生活的象征,与“福”字同含义……
发布时间:2016-11-25 18:11:12 -
征收过程中存在的“大招”
“拆迁”无非两个步骤,一拆除、二补偿。看似简单,中间却饱含拆迁办与拆迁户的各种博弈与较量。敌我实力悬殊,强势的拆迁办,手握公权力,为了达到自己快速、低成本的拆迁目标,放出“大招”以尽快“攻城略地”时有发生。今天小编带领大家来盘点一下,对方手里真正的“大招”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11-01 11:56:46 -
司法强拆就一定合法吗?
实践中,很多拆迁户火急火燎的给我们打来电话,家里房子被违法强拆了,还能拆迁维权吗?我们接到这样的电话,首先是平复被拆人的焦躁的内心,虽然我们知道房屋无论是被什么原因被违法强拆的,维权都会变得异常困难,但我们也秉承一个原则,不放弃为任何一个找到京平的拆迁户,也不会因为案情的复杂与困难轻易的浇灭拆迁户心中那一丝仅存的希望。
发布时间:2016-10-24 11:05:51 -
面对违法强拆,必须学会正确报警!
虽然行政违法强拆已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禁止,但是在强势的拆迁办看来没有拆不掉的房屋,所以违法强拆事件还是经常发生。而在没有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拆迁户对自己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任何对其房屋采取的破坏行为都是违法的。对于非法违法强拆行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重则涉嫌触犯《刑法》,应承担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相应刑事责任。但是,由于现实中只要有违法强拆的地方,多数现场都能看到警察的身影。所以,总有人认为违法强拆时报警没用!!!
发布时间:2016-10-19 16:03:00 -
京平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
京平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140多位专业拆迁律师,是一家专业拆迁律师事务所,代理征地拆迁案件十余年。京平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电话010-63797888 56225888 。
发布时间:2023-12-25 13:46:00 -
浙江杭州萧山农村拆迁案例:限拆决定和违法强拆,双份复议终维权
郎女士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某社区拥有住宅房屋,并持有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现当地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对郎女士一家五口人只按两口人进行安置,郎女士自然无法接受这般残酷的现实,于是双方就拆迁补偿问题一直僵持不下,无法达成补偿协议。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6年2月,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郎女士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称其房屋属于非法占地建设,郎女士根据《限期拆除通知书》记载的救济途径,提起了行政复议程序,不曾想在2016年3月,仅一个月后新塘街道办事处将郎女士的房屋强拆。除了权益受损的心酸,
发布时间:2019-07-26 16:59:56 -
浙江《台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自2018年11月16日起施行,2023年未调整
第二十一条 被补偿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安置、货币安置、迁建安置等多种安置途径。产权调换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住宅用房作为产权调换,安置被补偿人。货币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相应的补偿资金,由被补偿人自行安置。迁建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迁建用地和费用,被补偿人自行建造安置用房。
发布时间:2023-05-26 14:55:51 -
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标准》自2021年4月30日起执行
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主体部分补偿,见附件4。(二)被征收房屋的附属物及装修装饰补偿,见附件4、附件5、附件6。(三)被征收房屋宅基地的补偿。被征收有证房屋或唯一住房的房屋,自行安排宅基地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村民建房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柳国土通〔2006〕86号)和《关于印发加强我区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20〕3号)有关规定,按350元 平方米给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3-04-04 15:28:05 -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执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01-30 15:26:48 -
新版甘肃省《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改
新版甘肃省《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通过2021年11月26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七部法规的决定》修正)
发布时间:2022-12-28 14:17:11 -
浙江省《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2022年未做修订继续按照2014年施行版本执行
第十六条私有住宅用房实行迁建安置或者调产安置。迁建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按照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补偿人予以补偿,并提供迁建用地的有关费用,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在规划确定的农居点复建住宅进行安置;调产安置是指以补偿人统一建造的成套住宅用房,作为产权调换用房,安置被补偿人。
发布时间:2022-09-29 15: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