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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2017年6月27日13点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治安行政处罚 代理拆迁律师:傅增强律师(电话:13311278226)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四十法庭 时间:2017年6月27日下午13时30分
发布时间:2017-06-16 09:41:09 -
征地拆迁胜诉:2017年6月27日9点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治安行政处罚 代理拆迁律师:傅增强律师(电话:13311278226)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四十法庭 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
发布时间:2017-06-16 09:39:27 -
征地拆迁胜诉:2017年6月27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治安行政处罚 代理拆迁律师:傅增强律师 (电话:13311278226) 地点: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四十法庭(新) 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点
发布时间:2017-06-12 09:48:20 -
征地拆迁胜诉:2017年6月27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治安行政处罚 代理拆迁律师:傅增强律师 (电话:13311278226) 地点: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四十法庭(新) 时间:2017年6月27日下午13:30
发布时间:2017-06-12 09:46:01 -
征地拆迁胜诉:2017年5月31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环保行政处罚 代理拆迁律师:傅增强律师 (电话:13311278226)、张爱慧律师(电话:13520405631) 地点: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四十法庭 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点
发布时间:2017-05-11 09:40:13 -
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上海市宝山区征地拆迁维权案
郭先生和何女士在上海市宝山区承包商铺,因为修建地铁而面临拆迁,二位委托人所在的商铺属于国有土地,但是并没有看到任何的征收文件,在补偿方面,双方也没有达成协议。所以郭先生和何女士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薛正懿律师和蔡晓仪律师作为他的代理人。现在三位律师已经介入案件。 京平拆迁律师接手案件以后,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制定了细致的维权方案,争取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发布时间:2017-05-05 11:40:50 -
2017年3月1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地拆迁纠纷 代理拆迁律师:薛正懿(电话:18618376729)蔡晓仪(电话:18701566002)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6法庭 时间:2017年3月1日上午9点 相关资讯: 上海城市拆迁案例:区发改委歪曲当事人申请,复议机关终还公道 征地拆迁胜诉:上海市行政复议获胜说明 原文链接: http://www.jinglawyer.com/zaixiangonggao/kaitinggonggao/8105.html
发布时间:2017-02-03 17:21:06 -
2017年3月2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地拆迁纠纷 代理拆迁律师:薛正懿(电话:18618376729)蔡晓仪(电话:18701566002)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6法庭 时间:2017年3月2日上午9点 相关资讯: 上海农村拆迁案例:信息公开未答复,告知书复议被撤销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上海浦东征地拆迁维权案 原文链接: http://www.jinglawyer.com/zaixiangonggao/kaitinggonggao/8105.html
发布时间:2017-02-03 17:16:22 -
2016年3月4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拆迁行政裁决违法纠纷 对方当事人: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代理拆迁律师:孙清泉(电话:13260015601)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四十法庭 时间:3月4日上午9:00、下午13:45分。
发布时间:2016-03-01 17:28:39 -
12月28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对方当事人:益阳市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顾冬庆 地点: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 时间:2105年12月30日
发布时间:2015-12-25 20:04:32 -
8月24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拆迁期限延长 对方当事人: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代理拆迁律师:程波 地点: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 时间:2015年8月24日 下午2:00
发布时间:2015-08-06 15:57:32 -
上海市《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基价等标准》自2018年4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
上海市《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基价等标准》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中必须明确所在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基价、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等标准,并作为房屋产权交换或货币补偿过程中的重要计算依据。自2018年4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
发布时间:2022-08-23 15: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