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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等县2023年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桉树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按《天等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天政办发〔2016〕48号)。(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参照《天等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天政办发〔2016〕48号)。
发布时间:2023-05-23 16:31:05 -
广西扶绥县2023年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房屋装修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水产养殖补偿标准调整完毕进入公示阶段
农用地连片青苗补偿费标准1 水田:2290元 亩。2 瓜菜地:2310元 亩。3 甘蔗地:2150元 亩。4 其他旱地:2040元 亩。& 8194;5 林地:2040元 亩。6 淡水养殖(鱼〈藕〉塘、龟塘)产值基数:5300元 亩,常年有水、规模立体经营的,按鱼塘产值基数的1倍补偿;坑塘、季节塘的青苗补偿费按产值基数÷12个月×积水月数计算补偿。
发布时间:2023-05-23 15:41:45 -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水产养殖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征收集体土地上住房补偿标准:框架房屋普通装修1300—1450元 m& 178;;砖混房屋普通装修1150—1300元 m& 178;;粗装修950—1100元 m& 178;;未装修800—950元 m& 178;;砖瓦(砖木)房屋(红砖,青砖、水泥砖盖小青瓦)680元 m& 178;
发布时间:2023-05-09 15:14:09 -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征收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物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6月6日起公布实施
农村村民住宅及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砖混、框架高档装修,(包含吊顶,磁砖)火砖1062元 平方米;水泥砖934元 平方米;普通装修(墙面刷白,水磨地板)火砖1013元 平方米;水泥砖888元 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3-05-09 14:18:35 -
2023年江苏镇江市大港街道段家村拆迁公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段家村第六村民小组
江苏镇江市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发布时间:2023-05-05 14:41:14 -
2023年江苏镇江市丁岗镇葛村村拆迁公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葛村村第二十四村民小组
江苏镇江市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发布时间:2023-05-05 14:33:27 -
2023年江苏镇江市丁岗镇丁岗村拆迁公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丁岗村第十七村民小组、第十九村民小组、第二十村民小组
江苏镇江市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发布时间:2023-05-05 14:20:19 -
2023年江苏镇江市大港街道北山村拆迁公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北山村第八村民小组
江苏镇江市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发布时间:2023-05-05 14:16:08 -
2023年江苏镇江市丁岗镇葛村村拆迁公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葛村村第十八村民小组、第二十村民小组
江苏镇江市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发布时间:2023-05-05 14:12:20 -
2023年江苏镇江市丁岗镇丁岗村拆迁公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丁岗村第十一村民小组、第十二村民小组
江苏镇江市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发布时间:2023-05-05 14:06:30 -
2023年江苏镇江市丁岗镇丁岗村拆迁公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丁岗村五组
江苏镇江市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发布时间:2023-05-05 14:03:10 -
2023年江苏镇江市丁岗镇葛村村、丁岗村拆迁公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设施建设征收范围葛村村二十六组、二十七组、丁岗村十九组、二十组
江苏镇江市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发布时间:2023-05-05 13:55:44 -
2023年江苏镇江市大港街道赵魏村拆迁公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设施建设征收范围赵魏村第二村民小组
江苏镇江市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发布时间:2023-05-05 13:52:38 -
2023年江苏镇江市丁岗镇葛村村拆迁公告: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丁岗镇葛村村二十三组、二十五组、二十六组、二十八组
江苏镇江市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扶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发布时间:2023-05-05 13: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