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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乐县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3月13日开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凡我县行政区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测算均适用于我县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 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 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 1至0 4倍进行补偿;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3-04-03 14:10:11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自2020年7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对于持有集体土地房产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及宅基地证(符合“一户一宅”及宅基地建房标准)的村(居)民个人住宅主要通过加建、原址重建或改建等形式实施建设,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预先保护对象等保护建筑,应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规定实施保护修缮。
发布时间:2023-03-14 13:34: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于2018年第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正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发布时间:2022-12-08 14:08:02 -
《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条 实施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的,可以采用申请式退租、换租、房屋置换等方式,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按照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利用腾退房屋,建立健全平房区社会管理机制。核心区以外的地区可以参照执行。
发布时间:2022-12-05 14:06: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完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引导畜禽养殖户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有序发展,加强对畜禽养殖户的指导帮扶,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得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
发布时间:2022-12-01 13:56:49 -
浙江省《永嘉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2日起施行
浙江省《永嘉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第十条 浙江省永嘉县共分为三类区片,征收土地补偿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 征收农用地(林地除外)、建设用地的按照同类区片综合补偿标准予以补偿。2 征收林地、未利用地的,按照同类区片综合补偿标准的60%补偿(具体见附件1)。
发布时间:2022-10-12 15:56:19 -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上浮10%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上浮10%给予货币补偿奖励。河南省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选择货币补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房屋价值上浮10%奖励的基础上,再按货币补偿款中用于购房款的10%的比例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2022-09-07 15:30:20 -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房屋凌晨遭违法强拆,法律维权还公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意味着:行政违法强拆已经被全面禁止。
发布时间:2016-09-30 17:15:49 -
内蒙古城市拆迁案例:律师助阵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是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过程中的必备法律文件,是征地搬迁领域的重头戏。因此,为了实现合法合理拆迁,590号令不仅明确规定了征收条件,即满足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和确需征收房屋,而且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四规划。
发布时间:2016-09-13 18:59:33 -
湖北农村拆迁案例:维权之路律师护航,终得翻倍补偿
王先生是湖北省赤壁市车埠镇居民,在其生活的村集体拥有一处住房,并持有宅基地使用证。2014年9月,赤壁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XX项目赤壁段房屋征收决定书》,需要对该地段内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王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由于征收补偿不合理,王先生与征收部门始终没有达成协议,以致于房屋被违法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人介绍,王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聘请赵健律师、程东胜律师、梁开贵律师三位资深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
发布时间:2016-09-09 15:54:39 -
遭遇拆迁,公安和法院“变帮凶”怎么办?
拆迁,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它只是简单的拆建;拆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它会涉及很多人很多事;拆迁是一件很高兴的事,它代表着生活的改善;拆迁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它让多少人痛哭流涕。
发布时间:2016-10-25 12:25:17 -
拆迁协议的后悔药,看这里看这里看这里!
在房屋拆迁补偿案件的咨询过程中,很多当事人都是一边和小编诉说自己的各种悲惨遭遇,一边言之凿凿的告诉小编对方是如何违法违规、欺瞒霸道。当小编以为对方命门已握,计划来个组合拳将其一举击倒之时,当事人一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已签”,小编的内心是崩溃的。因为一旦签订了协议,等于双方就这个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而现在不满赔偿数额,相当于想毁约,在以诚信为立国之根本的我泱泱中华,难度可想而知。但是,所签的协议真的有效吗?还能反悔吗?
发布时间:2016-09-06 11:08:54 -
废墟挖出业主尸体——真相到底是什么?
据腾讯新闻报道,7月7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村民杨君找来挖掘机,终于在自家的房屋拆迁废墟里找到了母亲龚雪辉遗体。此时,距60岁的龚雪辉失踪已有21天。杨君告诉腾讯新闻,他怀疑母亲是违法强拆时被活埋在里面的。
发布时间:2016-09-05 16:32:06 -
征地拆迁胜诉:五莲县国土资源局、人民政府胜诉说明
【原告】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叶方荣律师 【被告】五莲县国土资源局(原行政机关) 五莲县人民政府 (复议机关) 当事人沈先生所在的山东省五莲县叩关镇某村自2012年起,因整体规划,面临搬迁。但是,自掀起拆迁风波,沈先生一家人经历了长达3年之久的精神折磨,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违法强拆噩运。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沈先生放弃了之前的东奔西走,到处寻求帮助,决定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才能解决问题。于是,一家人开始四处咨询、打听,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团队协助自己与强大的拆迁办抗衡,为自己挽回损失。经过一番比较和咨询,2016年年初,沈先生终于找到并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接受沈先生的委托后,京平拆迁律师迅速针对拆迁办的拆迁程序启动了一系列维
发布时间:2016-09-20 16: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