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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业公司面临征收拆迁补偿未谈拢,征收方在周围建立起围墙,致使公司业务被迫停止
木业公司面临征收拆迁补偿未谈拢,征收方在周围建立起围墙,致使公司业务被迫停止,因地区用地调整,需征收土地,木业公司房屋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公司积极就拆迁补偿事项进行争取,然而遗憾的是,征收单位与木业公司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拆迁补偿谈判陷入僵局。随着征收进度的加快,木业公司周边陆续被建立起围墙,将木业公司围挡在内,公司人员无法正常出入,至此,公司的业务被迫停止;同时,木业公司的房屋财物被陆续毁损。原本正常运行的木业公司,如今完全停滞,陷入困境。
发布时间:2022-03-14 10:05:39 -
综合征地拆迁信息预估房屋补偿是获得合理拆迁补偿的前提
综合征地拆迁信息预估房屋补偿是获得合理拆迁补偿的前提,很多拆迁户没有做好这一点导致获得的拆迁补偿很低,但事实上这一点对老百姓而言确实是很难做到。如果可以,建议被征收人尽量多搜集征收相关文件。比如:征收项目批复公告、征收目的是公益性建设还是商业开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会详细说明:项目名称、房屋征收主体、征收实施单位、征收安置补偿原则、征收签约期限、被征收房屋补偿单价、安置方式(货币化安置和产权置换)、奖励、补助、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等信息,方便我们估算自家房屋拆迁可以得到多少补
发布时间:2022-01-25 10:29:45 -
购买拆迁补偿安置房,必须考虑的三大风险
购买拆迁补偿安置房,必须考虑的三大风险,本文总结了几起典型案例进行解读,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手续多、周期长,在瞬息变化的市场中,有很大的风险。有时候房屋没有过户,房价就已经涨了好几倍房子反悔了,有时候拆迁补偿安置房交付了,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过户等等。
发布时间:2021-12-24 11:08:35 -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重点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重点,宅基地制度改革、城中村改造倡议均不具有行政强制性,但要注意 "征收 "性质的城中村改造。《重点任务》中所提到的许多内容,都不能强制民众接受,而更不应该涉及诸如“强制拆迁”、“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命令限期让出土地”等强制性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30 10:12:26 -
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平补偿”原则,地方拆迁政策不能大于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被征收人应当给予公平补偿。公平补偿的原则体现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的各个方面。作为拆迁户,在遭受不公平待遇时,有权利运用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维权,保护其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1-11-23 10:49:22 -
农村工作会议定调,2021年拆迁不会停止
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合理划分村庄布局,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此项意见正式确认,2021年将继续进行拆迁。为什麽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旧改取代了“拆迁”,使拆迁完全消失,退出历史舞台?
发布时间:2021-11-15 11:29:52 -
棚户区改造究竟该如何补偿?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必须依法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条件。房屋拆迁补偿应参照房屋本身的市场价值,拆迁户的补偿不得低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也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应参照附近新建商品房的价值,并确保被征收房屋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会降低。
发布时间:2021-05-12 09:43:35 -
农村房子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成违章建筑?
遇到老宅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我们要先注意是否有认定违章建筑的相关文件,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要注意该决定的做出机关是否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职能,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发布时间:2021-02-18 09:50:06 -
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4大误解
【误解二:城中村改造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这种“可参照执行”观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
发布时间:2021-01-29 10:29:11 -
违章建筑查处时,如何在查处过程中找维权突破口?
需要注意的是违章建筑查处的主体。在查处程序中,拆迁户要注意有哪些机关有权查处违章建筑。一般而言,有以下几类主体:第一,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定部门,负责城市里的违章建筑查处。第二,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规划区范围内,通俗来说,就是农村的违法建设。
发布时间:2021-01-14 13:23:07 -
自建房被城管带人拆了说是违章建筑该怎么办?
作为认定违章建筑的法律文件《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才正式施行,而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作出限拆决定、违章建筑认定等,都应当举证证明拆迁户的建筑形成于2008年1月1日之后,否则不能证明其行政行为具有事实依据,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1-01-08 10:03:52 -
航拍图(卫星图)上没有的房屋就是违章建筑合法吗?
仅靠航拍图,就能认定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吗?当然不是的,房屋拆迁首先还是以产权登记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拆迁户就是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和用途以产权登记为准。通常征收补偿是以产权登记的面积作为合法面积。《物权法》中也规定了房屋是以登记确权。
发布时间:2021-01-06 10:55:18 -
河北邯郸拆迁维权胜诉:城管局与街道办作出《通知》认定违章建筑的行为缺乏事实依据
2019年5月3日、17日,某区城管局以及某街道办向苏先生下达了《通知》,该通知将苏先生的房屋认定成了违章建筑,并要求苏先生在限期内拆除。之后,苏先生的房屋遭到了某区城管局以及某街道办实施的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在介入该案后,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后,指导苏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意见,作出判决如下:撤销某区城管局、某街道办,于2019年5月3日、17日向苏先生作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 13:30:44 -
厂房拆迁律师案情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成谜,百姓权益谁来保障?
某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后,区政府建议向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查询,该中心又指引向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提出申请。公司再次申请行政复议后,某市政府作出维持区政府的决定。公司对复议维持决定不服,遂诉至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8 10: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