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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部分条款修订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修订情况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2 13:59:44 -
2024年浙江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三改”专项行动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2 13:49:07 -
城中村改造中承租人是否能参与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
承租期间,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的,一般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征收补偿关系和房屋租赁关系。若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就承租房屋涉及动拆迁事宜有约定的,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则按约定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28 14:50:09 -
《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和退出人参考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协商确认
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和退出人参考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协商确认,参考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标准,按下列公式计算:暂时退出的补偿标准=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标准×退出年限÷70 年。实施过程中基准地价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0 15:11:48 -
浙江省《新昌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暂行办法(试行)》坚持退一还一补差,套数就少、套型就近置换的原则
“以宅换钱”。对有偿退出的“以宅换钱”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进行补偿。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家庭选择“以宅换钱”的,允许申请共有产权房或公共租赁房。“以宅换票”。对有偿退出的宅基地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开具同等价值的《房屋置换票》。退出人在列入房票置换房源的商品住宅开发公司所售新建商品住宅范围内自主选择,凭房票和购房合同与商品住宅开发公司到资金保障单位进行结算。
发布时间:2023-07-10 14:45:07 -
嘉兴市《秀洲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12月9日起施行
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时,其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所有权需同时退出(含宅基地房前屋后附属用房)。
发布时间:2023-07-10 14:25:35 -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两退出三保障”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自2022年10月31日起试行
永久性退出。以货币化进行补偿,房屋、周边土地附着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各乡镇(街道)区域内或参照周边乡镇(街道)制定的土地整治相关补偿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0 14:11:54 -
浙江省衢州市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临时安置费补偿、住宅搬迁费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结算价格:框混结构1400元 平方米;砖混结构1200元 平方米;砖木结构1000元 平方米;其他结构700元 平方米;临时安置费每月每平方米标准为10元。计算后补偿标准每月每户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发。
发布时间:2023-07-07 14:23:28 -
2023年山东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徐寨村拆迁公告:用于航天大道南侧河道及绿化带(天巩东路至临空东路)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东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徐寨村土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及徐寨村土地,北至规划航天大道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济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章丘区1-2级区片每亩补偿8 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16 16:36:21 -
广西桂平市2023年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物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已于2022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拆迁补偿:一类框架(内有厕及楼梯)一级青砖、红砖、沙砖1534元 ㎡;二级水泥砖1479元 ㎡;砖混(内有厕及楼梯)一级青砖、红砖、沙砖1360元 ㎡;二级水泥砖1315元 ㎡;砖混(内无楼梯或无厕)一级青砖、红砖、沙砖1257元 ㎡;二级水泥砖1205元 ㎡;
发布时间:2023-04-25 15:07:53 -
北京市朝阳区化石营旧城区改建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选房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不能同时选择两种方式。第十二条 货币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具体金额以分户评估报告为准)。(二)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被征收人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物价值补偿(具体金额以分户评估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3-04-07 13:57:07 -
广西灵山县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住宅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已于2018年施行现行有效
住宅房屋按以下方式补偿:(1)被拆迁户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建房依据或证明材料的,根据住宅房屋结构视装修程度及权属或审批范围内的实际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补偿:框架结构1000-1300元 m2;砖混结构800-1000元 m2;砖木结构600-800元 m2;简易结构400-500元 m2。
发布时间:2023-03-31 14:09:38 -
开庭公告:2024年4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2024年4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6 14:12:56 -
开庭公告:2024年3月21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王家明)
代理律师:王维雪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8 15:59:19 -
京平拆迁维权、征收维权开庭公告(2019.5.27—2019.5.31)
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 https://www.jinglawyer.com/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中规定旁听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 不得擅自录音、录像、摄影、记录。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发布时间:2019-05-27 1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