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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的多项工程当中 ,加装电梯成为了一大亮点 !
城中村建筑因为修建年代比较早,20年房龄的小区随处可见,这里人口稠密且多为中老年人,腿脚不便爬楼如爬山,出入难也成为了众多老年人的烦恼。在老旧小区改造的多项工程当中,加装电梯成为了一大亮点!
发布时间:2021-08-18 10:24:33 -
村委会、街道办、乡镇要征收耕地、房屋需要出示什么文件?
征收拆迁来了,某些地方村委会强行收回村民耕种多年的土地;某些地方街道办与开发商大行假流转真买卖的勾当;某些地方乡镇和村委会直接越俎代庖,替村民签署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然后把协议原件统统带走。于是乎,一边是怨声载道、苦不堪言,一边是咄咄逼人、颐指气使。村民们不由得疑窦丛生:这样的征收拆迁合法合理吗?村委会、街道办、乡镇要征收农民耕地房屋要出示什么证件公文?
发布时间:2018-11-16 09:39:20 -
土地可以生钱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草案新亮点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一年之前,即2017年10月3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相隔一年,提交二审,修改如此谨慎
发布时间:2018-11-01 09:58:45 -
因房子是住改非不予拆迁补偿,拆迁律师介入半年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久谈无果,身心疲惫的平先生很是费解,未见登记调查结果公布,自家虽是住宅,但工商登记、纳税记录齐全,征收方却予以否认,征收补偿很低,大大拉低了现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发布时间:2018-10-08 09:55:33 -
生态园建设每平少补万元,中院判决征收行为违法!
为了加快实现全域城市化,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努力打造集聚文化旅游、商务休闲、教育健康特色于一体的绿色城市副中心。2017年4月12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关的建设工作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芗城区XX生态园片区征地拆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该区域范围的土地房屋实施征收拆迁行为。 征拆不能只讲求速度与激情 此次征地工作不仅来势汹汹而且极其迅速,相关行政机关的宣传片中也多次强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精心组织下,300多名党员干部,用时365天,当年谋划、当年动员、当年基本完成和
发布时间:2018-04-23 10:00:38 -
广东省中山市城市拆迁案例:违法断路影响出行城管不管
梁先生在广东省中山市某镇拥有国有土地房屋,因交通建设项目而面临征收,双方就征收拆迁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为了争取自身合法权益,梁先生决定全权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组成的拆迁维权团队代理自己的案子。后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征收人为了实现快速拆迁的目的,给委托人施加压力,有关单位在委托人房屋附近施工,掘地埋设管道并将其房屋的护栏及其房屋对开的道路损坏,影响其出入。
发布时间:2018-10-24 10:43:27 -
掌握违法强拆维权技巧,争取合理违法强拆赔偿
拆迁中遇到违法强拆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然而作为房子的权利人,是否真的了解违法强拆?违法强拆之后能否维权?遭遇违法强拆如何维权呢?在此,京平拆迁律师结合最新成功维权的一个案例,为广大被征拆人讲解违法强拆维权的相关知识。 遇到违法强拆第一步:知己知彼 违法强拆在法律上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合法的违法强拆,即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对违法建设认定后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不履行,催告后仍不履行的,经有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迟迟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作出拆迁补偿决定并公告,拆迁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作出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征收集体土地时,拆迁户拒不交出
发布时间:2018-09-10 09:40:52 -
征地拆迁胜诉: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了房,京平拆迁律师迂回助拿合理补偿
【原告】张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新亮律师、 李 刚律师 【被告】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张女士系北京市丰台区居民,在该地拥有合法房屋。1999年被告因道路建设,要将张女士的房屋拆除。由于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被告趁原告张女士和家人外出之际在2000年2月强拆了张女士的房屋。张女士在要求补偿的时候被告知,其与被告签署了日期为2000年1月的《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并且已在补助费领款凭证上签字,但是张女士很明确自己根本未签订任何的协议,该份协议明显系被告为拆除自己房屋而伪造的。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慕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律师事务所王新亮、李刚律师委托代理自己的案件。 在律师的指导下,张女士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2017-02-18 15:10:07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于2011年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发布时间:2022-06-15 13:28:16 -
《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八十平方米至一百二十平方米。利用荒坡地、村内空闲地建房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6-15 13:20:08 -
广东省《汕尾市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对旧城镇改造程序做出了规定,已于2018年11月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汕尾市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第七条 广东省汕尾市“旧城镇”改造项目须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改造项目申请(二)材料初审(三)权属核查(四)规划编制(五)改造方案编制(六)项目审查和改造方案审查(七)公开表决(八)改造项目及改造方案征求意见和审批(九)出具批复和公告,改造项目经审批后,应当列入年度实施计划,在项目现场、汕尾日报及市、各区、各县(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1 15:13:58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1年实施通过2019年第十三届人大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1年7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9年7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发布时间:2022-05-18 14:19: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2-03-28 11:10:47 -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修正草案增加了关于山林的规定:“生产大队应该把大部分山村、固定包给生产队经营”,“把小片的零星的山林和路旁的林木,分别划给生产队和社员所有。”
发布时间:2022-03-25 10: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