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等人在保山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并一直在此居住生活。从2016年3月28日开始,顾先生等人所居住的房屋开始停电,导致无法正常生活,直到2017年7月7日找到电力公司交涉,电力公司向顾先生等人出示了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拆迁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供电线路的通知》,至此顾先生等人才反应过来,区政府的该行政行为严重违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