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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农村宅基地转让、买卖可以吗?
如果是本村民集体组织外成员申请购买宅基地建房,这是不允许的。我国土地所有权主体可分为国家与集体,在法律上,国有土地可以自由交易,但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在集体组织外成员,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即使买了房子,以后一旦农民反悔,起诉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法院会做出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
发布时间:2021-11-23 11:10:49 -
“外嫁女”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检察院出手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妇女权益实现,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将妇女权益保障设为检察关注的重点推荐,聚焦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2023年1月1日即将实行的全新《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社会关注度。
发布时间:2022-12-08 13:45:44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没有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受国家保护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依法对承包经营的耕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征收补偿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实施征地时,征地机关应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受偿主体地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
发布时间:2022-05-31 13:15:19 -
承包地种植果树被强制砍伐因补偿太低未领取果树补偿款,又因领了土地承包补偿款导致被驳回起诉
承包地种植果树被强制砍伐因补偿太低未领取果树补偿款,又因领了土地承包补偿款导致被驳回起诉,王先生在困境之中来到京平律师事务所,三位律师共同接下案件之后,这起征地案件就显得困难重重:征地行为的持续时间已经很长久,王先生也已领取了部分的补偿款。这些因素对于维权来说都显得不利,针对强征行为的诉讼,王先生的诉求一审二审均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针对征收补偿方案的诉讼,则是以王先生已经领取土地使用权部分的补偿款,起诉时已经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被驳回起诉。
发布时间:2022-03-21 10:20:01 -
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包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承包方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法定义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发布时间:2021-11-23 10:26:10 -
没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不会影响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依据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并不以登记作为该项用益物权取得的要件。法律规定的登记造册只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确认的程序,发放给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只是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没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并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立,也不影响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1-09-02 09:47:18 -
河北省发布了最新农村土地承包实施意见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从而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时间:2021-03-18 09:29:34 -
因土地承包纠纷杀害三位村民潜逃12年伏法判死刑
河南省犯罪嫌疑人马某和同村三人因为土地承包纠纷争执斗殴,并将三人杀害。案发后马某潜逃,当地警方在12年后将其抓获。一审法院判处马某死刑,对此他不服,提出了上诉,河南高院近日进行了宣判,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21-01-19 09:35:58 -
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进城落户后土地会被收回吗?
法律明确规定,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以后要继续延长30年,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核心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发布时间:2019-04-11 09:50:51 -
广西违章建筑拆除案例:未告知土地承包人出让土地给第三人投资公司违法
自1981年分田后至今一直耕种,从未闲置,但该土地于2018年10月1日遭到非法破坏,被不明施工人员强挖和填埋,村民小组成员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后得知,该涉案土地已于2014年5月被市资源局出让给第三人投资公司,并于2014年10月16日向该投资公司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2018年11月30日核发《不动产权证》。
发布时间:2020-06-24 10:28:16 -
广西拆迁维权胜诉:未告知土地承包人出让土地给第三人投资公司违法
广西拆迁维权胜诉:未告知土地承包人出让土地给第三人投资公司违法【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雷亚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4 09:37:17 -
土地被村里收走重新分配,村干部强迫我们修改承包合同怎么办?
土地被村里收走重新分配,村干部强迫我们修改承包合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4-07 10:07:37 -
村委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无责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村委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无责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发布时间:2021-02-23 09:53:09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保持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下简称长久不变)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
发布时间:2019-11-28 09:52:14 -
不可不知的农村土地承包(一)
勤劳、朴实的农民除了拥有祖祖辈辈居住使用的宅基地外,还有承包的获取生活来源的农村用地。对于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拥有持续且稳定的承包权,且他人未经承包人允许不得占用。然而,大家对于承包地的法律相关规定知之甚少。了解承包地的相关法律规定能让大家更加合法有效的使用承包地,也能为获得政府的征地补偿奠定权利基础。现在京平拆迁律师给大家梳理一下农村土地承包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7-01-06 1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