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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宝坻区2023年第七十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宝坻区宝平街道黑豆窝村
2024年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宝坻区2023年第七十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宝坻区宝平街道黑豆窝村
发布时间:2024-04-16 16:51:03 -
2024年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宝坻区2023年第三十七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4〕19号朝霞街道杜庄子村、杨庄村、岳家庵村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宝坻区2023年第三十七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4〕19号朝霞街道杜庄子村、杨庄村、岳家庵村
发布时间:2024-04-16 16:49:34 -
2024年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海鑫路(北湖村—北马路)工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4〕23号
2024年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海鑫路(北湖村—北马路)工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4〕23号
发布时间:2024-04-16 16:48:06 -
2024年天津市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工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4〕24号,双桥河镇小营盘村、小站镇北湖村
2024年天津市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海鑫路(博惠道—北湖村)工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4〕24号,双桥河镇小营盘村、小站镇北湖村
发布时间:2024-04-16 16:44:17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规范本市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经综合评估,市人民政府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规〔2021〕2号)继续执行,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5 13:43:16 -
2023年山东莱西市水集街道任家疃村拆迁公告:用于莱西市水集街道爱琴海项目建设征收范围杭州路东、规划天津路两侧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Ⅰ级区片每亩补偿6 6万元。
发布时间:2023-10-10 14:05:05 -
2023年山东聊城市拆迁公告:用于高新区市政道路项目、35万吨/年×2丁辛醇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九州街道办事处黄山路社区、庐山路社区、许营镇新河新村、天津路社区、顾官屯镇中街新村
地块5拟用于装备制造项目的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6拟用于100万吨 年聚碳酸酯绿色循环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4、5、6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52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发布时间:2023-09-14 14:27:14 -
2023年山东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于小庄村、台头村拆迁公告:用于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张店区共青团西路以北、天津路以西
拟征收土地初膜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淄博市张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I级区片每亩初尝9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13 14:28:16 -
2023年山东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房东村拆迁公告:用于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张店区联通路以北,天津路以东,香港路以西,齐盛路以南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淄博市张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I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12 14:13:56 -
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建高铁站北广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潮阳街道马家店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55.5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 5万元 公顷,计59 218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9 15:25:25 -
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建高铁站北广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潮阳街道小套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55.5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 5万元 公顷,计186 27354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9 15:21:08 -
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白万路(津港高速-津港公路)改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八里台镇巨葛庄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144.0万元/公顷和213.0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44 0万元 公顷和213 0万元 公顷,计584 17644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9 15:13:53 -
2023年天津市北辰区辰永路(至信路-至正路)道路工程(挂钩试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北仓镇桃口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243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政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执行,为243万元 公顷(16 2万元 亩),计50 8720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9 15:07:42 -
2023年天津市北辰区辰永路(至信路-至正路)道路工程(挂钩试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北仓镇李咀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243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政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执行,为243万元 公顷(16 2万元 亩),计130 7947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6-09 15:01:59 -
京平征地拆迁胜诉(2019.8.19—2019.8.23)
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
发布时间:2019-08-19 1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