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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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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村拆迁案例:拆迁补偿协议已签街道办想解除合同
田先生为天津市某区村民,在当地拥有合法房屋。后项目建设,全村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之内。2017年10月田先生就自家房屋与街道办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该协议约定以房屋拆迁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并明确约定了置换房屋的房号。2018年7月11日,在安置房屋建成,田先生准备入住之际,竟收到了街道办作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田先生想不明白,当时让签字时,是因拆迁补偿问题与拆迁办协商一致,才签的协议;现在安置房建好了,准备搬入新家,开始新的生活时,街道办作出送达了一纸《解除合同通知书》,将田先生对新生活的期待化作泡影。
发布时间:2019-01-16 10:25:53 -
天津市农村拆迁案例:律师助力确认街道办违法强拆违法!
2010年,该村被纳入征收范围,但直至2016年才开始实施征收补偿。由于对拆迁补偿安置未协商一致,崔先生一直未与拆迁办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一来二去就到了2017年,就在崔先生“紧锣密鼓”地为下一次拆迁谈判做准备时,2017年5月,在崔先生及家人都不在场的情况下,房屋遭到了非法拆除。面对一片废墟,崔先生明白,事已至此,单凭态度坚决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发布时间:2018-10-31 1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