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购买的第三人杨先生的房屋位于天津市某村,该房屋登记在第三人杨先生名下,有买卖协议。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批准机关为天津市某区人民政府,后因当地城中村改造,其中在2019年时,该村村委会向天津市某区街道办事处作出申请收回该村剩余滞留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包括涉案房屋所在的宅基地。天津市某区街道办事处作出了同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