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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为我们做什么?如何申请信息公开?
通过搜集一些证据和涵射的思维过程,确定该行为是拆迁。1 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批准文件;2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4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5 征收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等全部征占地补偿费用的发放及使用情况;6 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及建设单位申请核发该批复提交的申报材料;7 土地征收范围红线图等。并未见到这些信息,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相应的信息提起申请,用以维护自身权益。
发布时间:2023-06-29 13:26:03 -
可以对其他拆迁户的征收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信息公开吗
在申请公开涉及他人隐私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时究竟是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予以公开,还是适用《信息公开条例》保护拆迁户的隐私为上拒绝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在任某诉被申请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再审案中(2018最高法行再76号)中阐述了观点:
发布时间:2021-11-16 09:35:24 -
征地拆迁维权申请信息公开掌握更多有利信息
征地拆迁维权申请信息公开掌握更多有利信息,在征地拆迁中,政府对信息进行公开是十分重要的,拆迁户要想更好的享受自己的权利,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发现任何违法或不正当行为,要及时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发布时间:2021-09-22 10:07:50 -
申请信息公开了解拆迁信息,拒当拆迁小白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目的就是要先拿到维权的依据,再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的追责行为,让拆迁户的谈判筹码不断增加,扭转其所面临的弱势局面,化被动为主动,借助法律的规定和律师对规定的理解和运用,帮助拆迁户取得平等的话语权,从而拿到一个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19-10-23 10:21:54 -
山东海阳征地维权胜诉:养殖场所在区域被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得知征地批复已经失效
复议机关经过审理,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决定:责令被申请人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回复。
发布时间:2020-11-23 10:23:00 -
广东阳江拆迁维权胜诉:合作社拥有土地被强行建设施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到期未收到回复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被告县政府于2020年2月6日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二、限被告县政府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发布时间:2020-10-15 09:25:49 -
江苏溧阳拆迁维权胜诉:申请信息公开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12月23日史先生以邮寄EMS的方式,向某镇政府申请公开向被征地农民支付的征地补偿款的数额及具体发放的支付凭证以及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情况。某镇政府于2019年12月25日签收该EMS,但超过法定期限也未做答复。京平拆迁律师认为,史先生向某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符合法律规定,但某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未就史先生的申请做出答复,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09-17 11:33:40 -
安徽宿州拆迁维权胜诉:为省道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行为合法性申请信息公开无回应
安徽宿州拆迁维权胜诉:为省道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行为合法性申请信息公开无回应【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朱艳姝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6 09:24:22 -
湖北省拆迁维权胜诉:申请信息公开不答复,法院判决要求答复
湖北省拆迁维权胜诉:申请信息公开不答复,法院判决要求答复【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黄群雁律师、施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06 09:33:33 -
山东海阳企业拆迁案例:养殖场所在区域被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得知征地批复已经失效
申请了信息公开,了解到两人土地所在区域在批复作出的两年内未制定、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此该批复已经自动失效,街道办的土地征收行为明显违法,两人向市自规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请求对该街道办对该村的违法征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书面告知查处结果。
发布时间:2020-11-23 10:32:03 -
广东阳江农村拆迁案例:合作社拥有土地被强行建设施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到期未收到回复
某合作社在阳江市某县拥有合法土地,后被强行建设施工,为了核实征收建设行为的合法性,该合作社于2019年10月17日向该镇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到期未收到该镇政府的回复,合作社认为这不合法。2019年12月10日,该合作社向县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确认该镇政府对信息公开申请未予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该镇政府对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15 09:30:19 -
江苏溧阳农村拆迁案例:申请信息公开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所在土地被划入征收范围,所以史先生的房屋面临被拆迁。本以为拆迁能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家庭的生活水平,但令史先生没想到的是,征收补偿标准太低,甚至不能维持拆迁前的原有生活水平,因此一直未与征收方达成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经多次协商均为成功后,史先生决定委托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09-17 14:25:02 -
安徽宿州农村拆迁案例:为省道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行为合法性申请信息公开无回应
因省道改建工程(某县段)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纵女士和郭女士的宅基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为了核实征收行为的合法性,2019年3月15日,纵女士和郭女士通过邮寄方式向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书面公开省道改建工程(某县段)项目的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但是,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超过法定期限仍未公开上述申请信息,且未给予申请人任何答复。
发布时间:2020-03-26 09:28:38 -
湖北省农村拆迁案例:申请信息公开不答复,法院判决要求答复
王女士等5人系湖北省某市某镇村民,在某村均有承包土地,因矿产开发面临整村搬迁。王女士等5人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在搬迁中的合法权益,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库建辉律师、黄群雁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发布时间:2019-12-06 09:37:43 -
四川农村拆迁案例:申请信息公开被拒,复议终还公道
高先生是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一位普通的村民,在龙马潭区鱼塘镇建有合法房屋。近日,高先生房屋所在地块有不明身份人士进行施工活动,该施工现场距离高先生房屋不足1米,导致高先生房屋严重损坏,无法在房屋中居住和从事经营活动。为了核实项目建设行为的合法性,高先生于2016年5月5日向被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书面公开“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瓦房村沙坪社13号拟建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范围图)及其申报材料”。2016年5月13日,高先生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高大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在
发布时间:2016-11-17 17: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