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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寻乌县2023年度 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24号,寻乌县长宁镇三二五村,文峰乡长举村、岗背村、田背村、杨梅村,吉潭镇黎坑村
同意寻乌县将长宁镇三二五村,文峰乡长举村、岗背村、田背村、杨梅村,吉潭镇黎坑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4 0751公顷(其中耕地0 92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1 0535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6 601公顷(其中耕地0 1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7:12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信州区2023年度 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6号,信州区朝阳镇盘石村,北门街道郭门村,沙溪镇东风村、青岩村,灵溪镇灵湖村、胜利村、松山村
同意信州区将朝阳镇盘石村,北门街道郭门村,沙溪镇东风村、青岩村,灵溪镇灵湖村、胜利村、松山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11 2311公顷(其中耕地10 6489公顷)和未利用地0 07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7652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2 076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城镇住宅、商业、城镇村道路、排水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5:54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安市2023年度 第8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4号,高安市石脑镇陈罗村、万家村、望城村
同意高安市将石脑镇陈罗村、万家村、望城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4 5406公顷(其中耕地6 35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4 5406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物流仓储、城镇村道路、公园绿地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2:45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信区2023年度 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2号,广信区董团乡中路村,枫岭头镇坑口村、永乐村
同意广信区将董团乡中路村,枫岭头镇坑口村、永乐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7 4695公顷(其中耕地5 28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1677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7 6372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物流仓储、城镇村道路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1:47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彭泽县2023年度 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1号,彭泽县定山镇联塘村、莲坂村、棉洲村、日光村,芙蓉墩镇江河村、凉亭村、太字村,棉船镇金洲村,龙城镇辰字村、陈垄村、狄公湖社区、茅店村、矶山村,黄岭乡金黄村
同意彭泽县将定山镇联塘村、莲坂村、棉洲村、日光村,芙蓉墩镇江河村、凉亭村、太字村,棉船镇金洲村,龙城镇辰字村、陈垄村、狄公湖社区、茅店村、矶山村,黄岭乡金黄村,黄花镇新民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52 4454公顷(其中耕地10 5365公顷)和未利用地1 0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10 0007公顷。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0:38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东临新区2023年度 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23号,抚州市湖南乡梅岗村,七里岗乡山口村、杨源村
同意抚州市将湖南乡梅岗村,七里岗乡山口村、杨源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6 1328公顷(其中耕地7 76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0611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6 1939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教育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9:25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安市2023年度 第6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3号,高安市八景镇胡家坊村、礼港村、八景镇农民集体,汪家圩乡燕溪村,荷岭镇农民集体,黄沙岗镇黄沙村,新街镇大港村、邓家村、站上村
同意高安市将八景镇胡家坊村、礼港村、八景镇农民集体,汪家圩乡燕溪村,荷岭镇农民集体,黄沙岗镇黄沙村,新街镇大港村、邓家村、站上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19 7595公顷(其中耕地0 38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5 1173公顷。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8:13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南市2023年度 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30号,龙南市东江乡大稳村,龙南镇金虎村
同意龙南市将东江乡大稳村,龙南镇金虎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34 96公顷(其中耕地9 3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2 5271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37 4871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教育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6:19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永修县2023年度 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3号,永修县南山大队牌楼组、付垄大队付家垅组和老屋坪组
你市要督促永修县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4:28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峡江县2023年度第2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73号,峡江县将巴邱镇洲上村、泗汾村,水边镇何君村
同意峡江县将巴邱镇洲上村、泗汾村,水边镇何君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0 5159公顷(其中耕地0 03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2202公顷。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2:30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发布时间:2024-02-05 15:30:34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20〕64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20〕64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2-05 14:53:49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准确把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与适用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采用除货币以外其他方式对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进行安置的费用。
发布时间:2024-02-05 14:15:25 -
河北省政府发布通知,公布河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15:24:51 -
拆迁测量写错小数点,4名干部被追责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 ,湖南省衡阳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2017年2月,某区纪委对群众反映某区实验小学分校项目中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存在问题一事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同年11月,某区纪委分别给予尹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颜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李某某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损失资金被全部追回。 2015年7月中旬,湖南省衡阳市某区项目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工作经验丰富的尹某某草率大意,在测量绘算过程中,根据平面图列计算公式后,没有意识到自己误将踏步长度7.7米写成了77米,在数据中漏掉了一个小数点,致使某村民摸底面积虚增359.725平方米。后来本应负责到现场摸底监督和数据把关的严某某任性失责,监管不到位,没有发现这一错误数据。直到最后一道审
发布时间:2019-08-08 09: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