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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田林县征地 桂政土批函〔2024〕41号田林县田林县国有乐里林场;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龙车村民小组;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打访村民小组;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上西来村民小组;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平合村平合村村民小组;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平合村下西来村民小组
2024年广西田林县征地 桂政土批函〔2024〕41号田林县田林县国有乐里林场;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龙车村民小组;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打访村民小组;田林县百乐乡龙车村上西来村民小组;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平合村平合村村民小组;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平合村下西来村民小组
发布时间:2024-03-13 16:51:46 -
2024年山东沂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源征预公告〔2024〕4号南麻街道西上高庄村村、西下高庄村、悦庄镇西埠村南埠村
2024年山东沂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源征预公告〔2024〕4号南麻街道西上高庄村村、西下高庄村、悦庄镇西埠村南埠村
发布时间:2024-03-13 16:38:51 -
2024年青浦区金泽镇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129号金泽镇田山庄村东至深沟圩港,南至港悦路,西至泽立路,北至云腾路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发布时间:2024-03-05 15:55:30 -
2024年上海青浦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128号青浦区金泽镇金泽镇田山庄村东至深沟圩港,南至云腾路,西至泽立路,北至深沟圩港
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 所属村委会 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2024年03月15日。
发布时间:2024-03-05 15:52:01 -
2024年上海浦东新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浦)征地补告〔2024〕第116号,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东至马家浜河道蓝线,南至金桥路,西至金桥路,北至19-18地块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3】第173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3-05 15:50:43 -
2024年上海宝山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宝)征地补告〔2024〕第28号,宝山区罗店镇,东至潘泾路,南至市一东路,西至抚远路,北至练祁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宝预征地告〔2024〕第11、12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宝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3-05 15:49:06 -
2024年上海青浦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91号,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建国村,东起漕盈路,西至G50公路金泽出入口
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乡)规划资源所、村(居)民委员会、用地单位等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发布时间:2024-02-27 16:52:09 -
2024年上海闵行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闵预征地告〔2024〕第16号,闵行区颛桥镇,东至17A-11A地块,南至用地红线,西至用地红线,北至光中路南侧边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7 16:50:42 -
2024年上海闵行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闵预征地告〔2024〕第17号,上海市闵行区南华街东侧、南华路东南侧地块内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8:41 -
2024年上海浦东新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浦)征地补告〔2024〕第90号,浦东新区浦东新区三林镇 北起芦恒路,南至耀翔路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浦征地补告〔2023〕第8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7:09 -
2024年上海崇明区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沪(崇)征地房补告〔2024〕第2号, 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崇明区(东至上海宝山站,北至崇明区市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崇预征地告〔2023〕第50号)及拟征地范围内房屋调查情况,崇明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5:51 -
2024年上海宝山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宝)征地补告〔2024〕第16号,宝山区月浦镇 东至云林路,西至高压走廊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宝山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宝征地补告〔2023〕第3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4:33 -
2024年山东庆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庆征预公告〔2023〕19号,前官村、三陈村,庆云县城市扩容排水防涝提升项目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地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16:39:34 -
2024年山东庆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庆征预公告〔2023〕20号,解集村、魏洼村、东辛店村、李云曲村、张立村、甄家村、张庄村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地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16:34:30 -
拆迁测量写错小数点,4名干部被追责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 ,湖南省衡阳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2017年2月,某区纪委对群众反映某区实验小学分校项目中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存在问题一事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同年11月,某区纪委分别给予尹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颜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李某某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损失资金被全部追回。 2015年7月中旬,湖南省衡阳市某区项目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工作经验丰富的尹某某草率大意,在测量绘算过程中,根据平面图列计算公式后,没有意识到自己误将踏步长度7.7米写成了77米,在数据中漏掉了一个小数点,致使某村民摸底面积虚增359.725平方米。后来本应负责到现场摸底监督和数据把关的严某某任性失责,监管不到位,没有发现这一错误数据。直到最后一道审
发布时间:2019-08-08 09: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