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钟女士等三人满心欢喜地在江西省南昌市某开发区租下一栋房屋,签了十二年的合同,前前后后投入了将近100万进行装修,打算经营一家宾馆。然而经营时间不到一年,由于市政建设需要,该地发布了房屋征收公告。征收部门与房屋权利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但只给予承租人十多万元补偿,并施压让承租人主动配合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