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平拆迁律师认为,被告镇政府在占用原告郭先生的土地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被告镇政府在没有与原告协商一致,也没有对原告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就占用了原告承包的土地是违法的。被告河南汝州市人民政府的复议维持决定也应当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