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日、17日,某区城管局以及某街道办向苏先生下达了《通知》,该通知将苏先生的房屋认定成了违章建筑,并要求苏先生在限期内拆除。之后,苏先生的房屋遭到了某区城管局以及某街道办实施的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认为,某区城管局与某街道办向苏先生作出《通知》认定其房屋系违章建筑的行政行为,不论在实体还是程序上均违法,并且该行政行为并没有证据为其合法性做支撑,这严重损害了苏先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