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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城市拆迁案例: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问题存在分歧,执法局将继承房认定为违章建筑
南宁市人民政府作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但因征收拆迁补偿问题存在分歧,双方尚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019年12月4日,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蓝先生继承的自建房认定为违章建筑,并限期拆除。
发布时间:2020-07-23 09:56:23 -
广西南宁城市拆迁案例:居住23年房屋认定属于违法建设,限其七日内拆除
看到住了23年的房子被认定为了违章建筑,邓先十分气愤,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经过了解,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库建辉律师、刘宏国律师、王庆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代为维权。
发布时间:2020-01-15 10:07:33 -
广西南宁城市拆迁案例: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某施工单位违法占地施工
房屋都处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因面临征收拆迁,双方尚未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2018年底,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入杨先生等人房屋所在区域,违法占地施工。在此情形下,杨先生等人决定联合起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最终选择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黄爱华律师、朱艳姝律师、桑兆玉律师代理其征地拆迁维权案件。
发布时间:2019-12-18 10:57:54 -
广西南宁城市拆迁案例: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法占地施工请求城管局查处无回应
2018年年底开始,有施工单位进入杨先生等14人的房屋所在区域内占地施工。经过查看,施工现场没有公示牌,也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此杨先生等14人于2019年1月17日向某区城管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请求某区城管局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截止到2019年3月24日,某区城管局并未对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
发布时间:2019-09-29 10:37:56 -
广西南宁城市拆迁案例:申请查处置之不理,行政复议调查处理
【拆迁律师说法】本案中,没有认定西乡塘区政府不依法履行查处责任的违法行为的关键是快递邮寄单上的收件人签名是门卫,而不是区长,该邮寄材料的签收时间是2015年的6月29日,而本案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2015年的8月31日,试问,在漫长的60多天的时间里,门卫会不将查处申请材料递交政府工作人员吗?答案不想深究了。幸运的是,南宁市政府复议决定西乡塘区政府要对黄先生父子房屋被拆除事件进行查处调查,我们的目的已达到,老百姓较于政府,相当于鸡蛋较于石头,只有法律这个天平才可以使双方保持平衡,相信法律,相信京平。
发布时间:2016-03-11 17: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