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作社在阳江市某县拥有合法土地,后被强行建设施工,为了核实征收建设行为的合法性,该合作社于2019年10月17日向该镇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到期未收到该镇政府的回复,合作社认为这不合法。2019年12月10日,该合作社向县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确认该镇政府对信息公开申请未予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该镇政府对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