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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寻乌县2023年度 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24号,寻乌县长宁镇三二五村,文峰乡长举村、岗背村、田背村、杨梅村,吉潭镇黎坑村
同意寻乌县将长宁镇三二五村,文峰乡长举村、岗背村、田背村、杨梅村,吉潭镇黎坑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4 0751公顷(其中耕地0 92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1 0535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6 601公顷(其中耕地0 1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7:12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南市2023年度 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30号,龙南市东江乡大稳村,龙南镇金虎村
同意龙南市将东江乡大稳村,龙南镇金虎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34 96公顷(其中耕地9 3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2 5271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37 4871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教育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6:19 -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3日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3日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6 14:14:38 -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3日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2024年4月23日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6 14:14:02 -
开庭公告: 2024年3月26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2024年3月26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27 14:18:41 -
征地拆迁开庭:2024年3月2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邱萍萍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1 16:12:09 -
征地拆迁开庭:2024年3月1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邱萍萍律师,赵燕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04 16:16:14 -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3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3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伍柳律师(电话13810681026)
发布时间:2023-03-10 13:54:21 -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2月8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2月8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李利律师(电话:18611138846)、张波律师(电话:13810286401)、蔡晓仪律师(电话:18701566002)
发布时间:2023-02-06 14:59:46 -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10月12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10月12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张波律师(电话:13810286401)、李利律师(18611138846)
发布时间:2022-10-08 16:46:58 -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22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22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张波律师 (电话:13810286401 )、李利律师(电话:18611138846 )
发布时间:2022-06-17 13:35:42 -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22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22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张波律师 (电话:13810286401 )、李利律师(电话:18611138846 )
发布时间:2022-06-17 13:35:04 -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3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3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王奇兵律师(电话:13911201402)
发布时间:2022-03-10 09:22:19 -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3月1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赣州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3月1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李丽娜律师(电话:13811887615)
发布时间:2022-03-01 14:06:19 -
京平征地拆迁胜诉(2019.8.12—2019.8.16)
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
发布时间:2019-08-12 1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