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郑先生向泉州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申请了执法公开,要求派出所确认哪些人参与了强拆。通过派出所的答复,强拆是泉州某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此外,通过拍摄的视频确认现场还有某镇人民政府、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某分局等多个部门的领导指挥强拆。法院依法判决管委会、镇政府、城管局、国土部门均为强拆主体,四主体联合对当事人郑先生的鱼塘进行强拆的行为被确认违法,由全部参与部门共同承担违法强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