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农村宅基地转让、买卖可以吗?
如果是本村民集体组织外成员申请购买宅基地建房,这是不允许的。我国土地所有权主体可分为国家与集体,在法律上,国有土地可以自由交易,但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在集体组织外成员,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即使买了房子,以后一旦农民反悔,起诉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法院会做出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
发布时间:2021-11-23 11:10:49 -
“外嫁女”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检察院出手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妇女权益实现,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将妇女权益保障设为检察关注的重点推荐,聚焦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2023年1月1日即将实行的全新《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社会关注度。
发布时间:2022-12-08 13:45:44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没有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受国家保护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依法对承包经营的耕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征收补偿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实施征地时,征地机关应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受偿主体地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
发布时间:2022-05-31 13:15:19 -
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包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承包方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法定义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发布时间:2021-11-23 10:26:10 -
没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不会影响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依据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并不以登记作为该项用益物权取得的要件。法律规定的登记造册只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确认的程序,发放给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只是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没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并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立,也不影响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1-09-02 09:47:18 -
村委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无责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村委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无责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发布时间:2021-02-23 09:53:09 -
吉林省城市拆迁案例:承包经营20年土地被确认为违法用地
姜先生系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某村村民,其房屋所在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姜先生就地上附着物补偿问题一直未与相关部门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告作出《违章建筑确认单》认定其承包经营近20年的土地被确认为违法用地。
发布时间:2018-05-10 11:23:11 -
吉林省长春市拆迁维权胜诉:承包经营20年土地被确认为违法用地
姜先生系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某村村民,并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了《XX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在其承包的菜田地自建温室及作业房,用于生产生活。其房屋所在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姜先生就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问题一直未与相关部门达成补偿协议。后被告作出《违章建筑确认单》认定其承包经营近20年的土地被确认为违法用地。
发布时间:2018-05-10 10:10: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三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可以在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或者村进行,也可以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当事人双方要求在乡(镇)或者村开庭的,应当在该乡(镇)或者村开庭。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公开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2-03-29 13:40:16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2022年现行有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发布时间:2022-03-29 13:3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