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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起农村房屋拆迁,不满足以下三点,可不要随便签字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3-21
  作为一名面临拆迁的普通老百姓,接到拆迁通知本应是一件高兴的事,因为拆迁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生活条件和环境的改善,意味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可是现实中,老百姓因为法律知识淡薄,签订了约定不清晰,拆迁补偿不合理甚至是空白的协议,最终不仅没有顺利拿到梦想中的新房子或者是拆迁补偿款,反而因为拆迁这件事几乎焦头烂额,身心疲惫。为了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大家,从现在开始,不满足以下三点,不要轻易签字。

  先补后拆是规定,不可逾越

  有自己的院子,可以种些花花草草,养些家禽,一家人和和美美地住在一起,这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所以遇到拆迁,有些老百姓开始总是有些抵触的情绪,但是为了国家建设的发展还是愿意配合。但是一些拆迁办为了降低自己所在地区的拆迁成本、达到快速拆迁的目的,不考虑老百姓的生活问题,使用花言巧语做出口头承诺之后直接拆除的数不胜数。使得很多老百姓没拿到任何的拆迁补偿或者安置房,有的甚至没有一点过渡费用,过着四处漂泊的生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

  国家为了充分考虑农民的主观感受,坚持补偿走在拆迁前的原则,明确规定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搬迁,切实保护农民的基本利益。所以遇到想要先拆再补的情况,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拆迁户,一定要提高警惕,拆迁补偿没有协商好、协议没有明确约定时,一定要谨慎签字。

  拆迁补偿标准要合理,这是基础

  在京平拆迁律师接待的咨询中,听到最多的问题就是我们家房屋一平米应该补多少钱?农村房屋拆迁目前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也很难出具统一的规定。每个省、市、县的经济发展水平都不一样,并且每家每户的地理位置、房屋结构和使用年限都不一样,怎么能有统一标准呢?但是京平拆迁律师想告诉大家的是,虽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我们可以有三种补偿方式进行选择:1、宅基地迁建安置,这种方式拆迁户可以要求置换相同面积的宅基地,另外还有房屋的重建成本;2、纯货币补偿,此种补偿方式包括宅基地的补偿和房屋的拆迁补偿,宅基地可以参考当地的区位补偿价,房屋也是上述所说的最低重建成本;3、产权置换,即拆迁户可以选择相同面积的安置房。

  当然上述补偿讲的只包括地和房屋的拆迁补偿,装修费、搬迁费、临时过渡费以及实际用于合法经营的营业损失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主张。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拆迁户可以根据当地物价结合自己的房屋情况去谈判,如果对方恶意压低补偿,给的补偿和自己的合理预期相差甚远,就不能随便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了。

  遵守不降低原有生活居住水平红线,这是原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补偿标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建立征地补偿标准的更新机制,适时更新征地补偿标准,把握好调整幅度和周期。

  由此可知,国家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对拆迁办也做了要求,给他们划了红线,那就是拆迁办需要保证拆迁后,农民整体的生活水平起码和拆迁前持平,不能低于拆迁前的水平。土地补偿金额即使已经达到补偿上限,仍满足不了原有生活水平可以遵照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如果因为拆迁而导致了家庭生活水平降低的,农民朋友千万不要随便签字。

  其实,在征地拆迁中,法律和政策对于百姓的权益维护有很好的保障措施,只不过在具体的实行过程中,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到地方就变了味。如果您发现在征地拆迁中存在不满足上述情况,或者有其他不合规、有疑问的地方,影响到了咱们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仓促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多多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在征地拆迁的路上,京平始终与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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