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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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

征地拆迁胜诉:安徽省六安市胜诉说明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6-05-09

  【原 告】赵先生父子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曹星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东胜律师

  【被 告 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被 告 二】六安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赵先生父子是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西路蔡大庄居民,在三里桥街道落星庙选区拥有一处住房,并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2014年3月,六安市“文华路及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展,需要对该地段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赵先生父子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由于征收补偿不合理,赵先生父子与征收部门始终没有达成协议,以致于房屋被违法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人介绍,赵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聘请曹星和程东胜两位资深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

  两位拆迁律师介入本案之后,迅速掌握本案的基本案情及违法点,从金安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入手,进行法律调查,搜集证据,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指导赵先生父子将六安市政府和金安区人民政府送上了法庭,庭审过程中,律师团思路清晰、证据充足,最终赢得了本次诉讼的胜利。

  【胜诉】2016年3月23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一、撤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对赵先生父子作出的金征房补字[2015]第108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二、撤销六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六政复决[2015]49号《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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