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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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拆迁维权胜诉:镇政府违法强拆合法房屋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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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倪先生两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鲁金艳律师

  【被申请人】杭州市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

  【案情简介】

  倪先生两人系浙江省杭州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有房屋,属合法财产。因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倪先生两人与拆迁办就拆迁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倪先生两人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鲁金艳律师,代理拆迁维权事宜。

  2018年1月8日早上7点左右,镇政府带领数百号人闯入委托人家中,强行将委托人及家人控制,软禁在仓库内,违法强拆了委托人的房屋;并向委托人作出《告知书》,作出后续处置的相关措施。镇政府实施违法强拆前,未事先通知,造成了委托人的损失,而且其提供的后续安置措施,根本无法解决委托人的正常居住生活问题。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京平拆迁律师遂指导委托人,就镇政府作出的《告知书》申请行政复议。针对镇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京平拆迁律师已指导委托人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京平拆迁律师指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据《杭州市城市管理安全使用条例》第三十四条、四十三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作为乡镇人民政府,法律只赋予其配合做好危险房屋解危的督促及协调工作的职能,其未经法律授权和相关法律程序,作出案涉《告知书》进行拆除解危及后续处置,显然不符合前述法律规定。

  【胜诉结果】

  复议机关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决定如下:撤销被申请人于2018年1月8日向申请人作出《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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