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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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拆迁维权胜诉:不签拆迁补偿协议就违法强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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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张先生等十八户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顾冬庆、邱萍萍、张爱慧、辛乐(实习)律师

  【被告】保山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称“区城管执法局”)

  【案情简介】

  张先生等人是云南省保山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和房屋。2016年,该村实施征收。因为拆迁补偿不合理,张先生等人一直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是没想到,张先生等人没等来征收方的合理拆迁补偿,却收到了来自区城管执法局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以及区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气势汹汹的强拆行为。希望生生被逼成了绝望,但是由于情势紧迫,张先生等部分村民迅速商量对策,并决定委托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来为自己的维权事宜保驾护航,京平律所立即派出顾冬庆、邱萍萍、张爱慧、辛乐(实习)四位律师来为张先生等人展开维权事宜。

  四位拆迁律师介入后迅速针对本次征收项目的合法性以及认定违章建筑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取证分析。与此同时,针对区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强拆的违法行为指导张先生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京平拆迁律师得知区城管执法局是依据其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实施的强拆行为。凭借敏锐的法律视角和丰富的维权经验,四位律师意识到《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同样是本案的关键之处,而且此《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送达程序上等都存在诸多的违法之处。于是迅速指导张先生等人对区城管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撤销。

  【胜诉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了区城管执法局作出的保综执违法强拆(2016)第XX号《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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