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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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

县行政执法局越权执法,行政处罚依法撤销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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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江苏省丰县凤城镇齐庄村杨家庄进行着征地拆迁的工作。随着当地的拆迁工作的进行,村民们都比较配合,但是某行政部门利用村民对法律意识薄弱,借助其行政权利拆迁之实侵犯老百姓的利益。

  杨庄的大杨先生、小杨先生就是被侵犯村民的典型代表。在这次拆迁工作中,2014年6月丰县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大、小杨家的房屋面积进行了丈量,认为自行翻盖的几间房屋属于违章建筑,12日移交丰县规划局立案查处。同年6月16日丰县规划局根据《徐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决定对大小杨家违法建设房屋予以处罚,8月5日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大小杨两家未参加。2014年8月11日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出了对大、小杨两家给予期限10日内拆除翻盖房屋的行政处罚,该房屋已被违法强拆

  眼看着自己家的房子已经被拆了,大杨先生和小杨先生忧心如焚,所以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们认真听取了大小杨两家所描述的情况,认为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出的违法强拆决定是违法的,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所以接下了这个案子,由邸顺红律师、章赛燕律师进行代理。经过了律师们三个月的辛勤努力,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判决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自己的名义对大杨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并于2014年8月11日作出的丰城执法罚字(2014)第xxx号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超越法定职权,违反职权法定原则,依法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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