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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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

省国土厅借补正之名设置障碍,复议至国土部终得纠正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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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电厂的厂房位于安溪县金谷镇某村,其厂房和设备在莆永高速公路(安溪路段)建设征地拆迁范围内,且均已遭违法强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本案后,指派赵健、曹星两位律师担任某电厂的委托代理人。在两位律师的指导下,2014年5月5日,某电厂向省国土厅申请公开其厂房所属地块的土地征收法律文件等材料,却遭遇省国土厅滥用补正通知以设置障碍,企图通过这种方式逃避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在两位律师的协助下,某电厂将省国土厅复议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在律师与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8月7日,国土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省国土厅作出的第二份《政府信息公开补正通知书》,并责令省国土厅在法定期间内对某电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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