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您的位置: 首页 > 在线公告 > 征地拆迁胜诉 > 一纸诉状递法院,县政府主动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

征地拆迁胜诉

一纸诉状递法院,县政府主动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12-04
     李庆(化名)家住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潭湾社区物资局,其房屋因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能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因此一直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最近,政府方失去了耐心,凶相毕露,扬言再不签协议就要违法强拆,李先生焦急如焚,在网上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一番咨询后,李先生毅然下定决心依法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后,决定由执业多年经验丰富的谷美玲律师和邸顺红律师具体负责此案。两位律师先以捕捉政府拆迁违法点为突破口,迅速启动了法律调查程序,连夜起草了十几份针对不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就房屋所占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和规划红线图向金寨县住建局发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谁知,申请一去无踪影,没有任何回音,两位律师到期限后迅速向金寨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县住建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没想到县政府竟然包庇住建局,复议书也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两位律师随即将金寨县人民政府告到了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在两位律师准备迎接开庭的时候,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金寨县人民政府竟然主动向当事人发出了一份关于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的通知。这真是不攻自破,因为律师对法律程序的合理运作,自知理亏的县政府终于摆正态度,使当事人的维权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本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