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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于拆迁办要求严格到必须合法拆迁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4-07-02
拆迁律师最近发现山东省最近关于征地拆迁的听证会是越来越频繁了,而且改变的原有政策越来越多了,很多的不合理和比较老的政策都改变了,现在的新政策很有利被征地拆迁户,因为很多新政策可以避免被征地拆迁户的补偿不合理问题,还可以避免很多暴力征地拆迁事件的发生。山东省每次的听证会开设都是因为拆迁大事件发生过后,有关部门开始积极的应对相关问题,首先是轰动全国的平度被烧案件,这次轰动全国的毒气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两次轰动全国的暴力房屋拆迁补偿案件都是来自于山东省,而且我们拆迁律师最近接到了几个当事人的案件也是来自于山东省,总总迹象表明山东省的征地拆迁政策执行力度不够严格,拆迁比较泛滥,监管力度不够。我们来看看山东省在毒气房屋拆迁补偿案件后开设的听证会杜绝了什么拆迁,又完善了哪些拆迁政策制度。
 
    据省政府法制办人士介绍,除了即将在听证会上展开讨论的四个关键问题,《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还有几方面内容,与拆迁户的利益息息相关。
 
    不管是住宅房屋还是非住宅房屋,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评估确定,如此重要的一个角色,该如何确定?
 
    国务院征收条例授权省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具体办法。《草案》根据这一授权,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作了细化规定:首先,充分尊重拆迁户的意愿,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拆迁户协商选定,超过半数的拆迁户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视为共同协商选定;其次,在公告协商期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采取逐户征询、集中投票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先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出具鉴定结论。
 
    《草案》对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八种行为进行了详细列举,增强了可操作性。有八种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还规定,建设单位参与拆迁活动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责令改正,处叁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背景国务院征收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地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法律制度,稳妥有序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省发放房屋征收决定957个,涉及被征收群众26。5万户、房屋建筑面积4000多万平方米。
 
拆迁律师认为这个处罚力度不够,因为对于开发商来说低于一百万的处罚都不是处罚,因为这些开发商的利润远远的高于这些处罚,所以这些政策还是不能够杜绝这些建设单位违法的参与拆迁活动,还有就是当拆迁户遇到暴力拆迁和非法拆迁的时候,警方是否全力以赴的帮助拆迁户保护好个人财产问题没有明确,这就等于在拆迁的时候没有强有力的保护者给被征地拆迁户保驾护航,所以以上的征地拆迁政策出来了以后还是空文一张,根本就没有真正的遏制住征地拆迁办的能够使用的招数。

拆迁律师认为,我们要真的想解决所有发生过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和拆迁手段就需要从政策和制度上面改变,针对开发商和当地拆迁部门的手段进行遏制,对于补偿政策和补偿方法进行实质性的改变,才能够完全的减少和避免暴力征地拆迁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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