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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是普遍地区职务犯罪案高发源头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4-06-30
当大家看到了征地拆迁引来的职务犯罪点名说的是银川,作为拆迁律师的我,我想告诉大家其实这中征地拆迁补偿案件引发的不严重的职务处分全国各地都很普遍,只是有的时候我们在启用了很多法律程序的时候这些职务人员感觉到了压力,他们就马上跟被征地拆迁户协商解决问题,然后签订合理的补偿协议以后,我们就会按照被征地拆迁户也就是案件的当时人要求撤掉相关的法律诉讼,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为被征地拆迁户打官司而不是为了将这个职务人员彻底的搞垮,而是为了被征地拆迁户拿到本应该得到的合理合法补偿,所以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有办法统计出来来源于征地拆迁职务处分的案件是多少。因为当这个诉讼在进行的时候被撤诉那么在法院就不会算为一个完整的职务处分案件同等于没有犯罪,也就不会计算在征地拆迁职务处分内了。我们来看看银川征地拆迁引发的职务犯罪新闻的具体内容吧!
                                              
记者从银川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了解到,自2011年以来,银川市两级检查院共受理职务犯罪线索380件,经初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82件267人、渎职侵权案件46件70人。由于利益关系复杂、监督管理不力等因素,征地拆迁工作成为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发区,并呈现犯罪主体集中、犯罪手段多样、交易型犯罪突出,以及窝案、串案居多的特点。
 
   2000年,银川市原郊区红花乡光华门村党支部书记张福生,得知位于银川一中操场北侧原属光华门村集体所有的13间平房及土地将被拆迁征用,便与村民周某某的丈夫商议以周某某名义购买这13间房屋,待房屋拆迁后由周某某夫妇分得补偿款。随后,张福生在未经村委会及村民理财小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签订出售涉案13间平房给周某某的《出售房屋协议》,并加盖光华门村委会公章。同年10月,张福生以周某某名义将2万元交到原红花乡农经站缴纳了购房款。房屋被拆迁征用后,征地补偿款发放到红花乡农经站,张福生向周某某夫妇慌称光华门村不同意周某某购买涉案房屋,无法取得拆迁补偿款。2004年,张福生以周某某的名义领取了13间房屋征地补偿款15.6万元,据为己有。2012年,张福生侵占集体财产案发后,其所得15.6万元被兴庆区检察院追回,最终其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银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顺明介绍,近3年来,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查办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推进“民生检察工作”、保障民生工作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截至目前,已立案侦查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47件92人,涉案金额达1064.72万元,移送起诉36件74人,法院作有罪判决44人。从犯罪主体看,村镇干部占大多数,约占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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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名村镇干部参加“检察开放日”
 
   本报讯(记者李辉)6月27日上午,银川市三区35名村镇干部及5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银川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此次活动主题为“延伸触角到乡村 预防最后一公里”。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村镇干部们参观了银川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工作区,以及号称“案件管理司令部”的案件管理办公室等办案区域。“这样的活动拉近了检察院与群众的距离,让检察院不再那么神秘。”来自西夏区的一位村干部说。
 
拆迁律师看完银川的征地拆迁刑事职务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因为一旦事情比较严重就会牵扯到检察院,这种检察院只要提起公诉就不会撤诉,哪怕是被征地拆迁办愿意撤诉检察院也要审核可不可以撤诉,所以银川统计的职务犯罪牵扯的都是比较严重的事件,如果什么时候每个地方都可以把法院诉讼关于行政的职务处分案件都统计一下那肯定是征地拆迁职务处分案件的排行榜第一位,所以现在的征地拆迁职务处分事态很严重。


拆迁律师讲解一下什么是职务犯罪什么是职务处份,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公司、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徇私舞弊、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2.记过、记大过。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3.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级别分为十五级:一级为国务院总理;二至三级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至四级为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至五级为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至七级为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六至八级为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七至十级为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为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九至十二级为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为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四级为科员;十至十五级为办事员。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就是由原来的职务级别往下降,如由局级,降为处级;由处级降为科级等,同时,对公务员工资中的级别工资也要予以相应地降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主要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降级也要降低工资中的级别工资。受降级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撤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5.开除。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开除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于公务员犯有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丧失了国家公务员的资格的情况。开除的行政处分不能解除。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行政处分的影响。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征地拆迁职务处分是属于在拆迁的过程中没有给拆迁户按照合理的补偿,没有按照正常的补偿来进行,就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做错了一些事情,没有做什么过激的行为的,这种就是职务处份类型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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