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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点评:政府岂能把“拆迁”做成“传销”?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12-27
拆迁律师最近发现一个很事实的新闻报道,这个新闻是有圈有点的批评了政府拆迁行为,我们又看到了政府拆迁把其它岗位的公务员调到了拆迁办工作,主要目地就是更加顺利的拆迁,更加顺利的说服拆迁户也就是所谓的政府工作人员的亲属和家人等。这种手段现在已经在全国很多地方被效仿,所以现在国家已经针对这样的政府拆迁手段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我来看一下现在这个新闻内容吧!
 
“我是拆迁户的父亲,也是拆迁户,怎么去做拆迁工作?”副局长陈龙当场拒绝。拆迁户是陈龙的女儿陈子琳。她拥有的房产就在县公安局的家属院内。1993年,当时仍在公安系统任职的陈龙买下了这套房子,并于2010年将房产过户给女儿。现在,这里住着包括陈龙老母亲在内的一家4口人。(12月25日网易新闻)“自家人劝自家人,多发展亲朋好友。”这是传销的惯用伎俩。该县在推进拆迁工作时,竟然依葫芦画瓢,把传销的模式成功引入政府工作。这种另类的“企业化管理”须引起警惕。
 
 
  “传销式”拆迁是懒政思想在作祟。众所周知,拆迁是基层工作的“硬骨头”,需要把工作做实、做细、做透才能实现平稳过渡。一旦操作不慎,便会引发群体
性事件或恶性事故,前不久,苏州“血”拆案、焦作“药”拆案、荥阳“炮”拆案便是最好的证明。该县在拆迁过程中大打“亲情牌”,的确能避免拆迁拆出人命,
毕竟儿子不会因为一套房子逼死老子,但这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做法,显然既不符法规,又有悖人情,是典型的投机取巧图省事的行为。
 
 
  “传销式”拆迁是官僚思想在捣鬼。据悉,涉事局长的子女曾因拆迁事由起诉政府。面对民告官,该县不但没有欣然接受并妥善处理,反而声称“你们现在是儿
子告老子”。试问,群众和政府,到底谁是儿子谁是老子?吃的是群众饭、花的纳税人的钱、连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所赋予,还声称群众是儿子。这样的官员怎能践行群众路线,怎能为民谋福祉?“传销式”拆迁的根源就是某些官员摆起了官老爷做派,闻不进逆耳言、怀不得拂心事,利用权力讹诈“唱反调”的群众。
 
  便面上看,“传销式”拆迁既“方便又实惠”。但其隐性危害却不容忽视。一方面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利影响,使其产生反感,不利于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
方面,还会误导其他群众,给人以“朝中有人补偿多”的假象,间接放大拆迁难度。
 
 
  拆迁律师认为,该县政府应多学学新疆沙依巴克区,多培育几个拆迁版的“焦裕禄”,切实把“拆前宣传动员”、“拆中严格标准”、“拆后适时返迁”三项基
础性工作夯实做透,至于亲情拆、胁迫拆、株连拆等歪招,就都歇了吧。
 
拆迁律师点评:这个拆迁连珠式的工作方法必须遏制住,反而还要出台拆迁责任连带制,违法强拆,不合理拆迁,不按照程序拆迁,当地政府擅自动用调换岗位拆迁方法都应该为问责,都应该被警告,降级处分,依法追责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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