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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为何频现武汉洪山区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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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位于洪山区文昌路旁的“武昌府”四期项目。

违章建筑为何频现武汉洪山区

    专家指出,城市内的一些违章建筑,特别是影响较大的违章建筑,长时间得不到处理,往往有其较深的背景,尤其是背后的一些利益驱使,使得执法环节出现问题,从而导致行政不作为,有法难依法治周末记者 蒋起东发自湖北武汉一座26层商用楼拔地而起,占用的却是一块本该用于污水泵站建设的市政用地;一座人声鼎沸的生鲜市场已建成多年,而在规划中,这本该是一片城市绿地;一座正在施工的大楼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程序,在被监管部门获悉并通知相关部门断水断电后,塔吊仍在徐徐运转……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这些违章建筑现象或存在已久、或正在发生。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目前违章建筑主要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建设者已经得到了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拿到了“四证一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是并没有按照“四证一书”的要求来进行建设,比如擅自对建筑物进行加宽加高的处理;另一种则是建设者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缺少一个或多个许可证件,就擅自进行建设。近日,法治周末记者走访了武汉市洪山区南湖污水泵站地块、南湖生鲜市场、武昌府四期等南湖附近多个违章建筑项目发现,一些违章建筑在被监管部门发现后,仍然施工建设;另有一些违章建筑项目已建成多年,在被监管部门知晓后,却迟迟得不到处理。南湖违章建筑乱相频频上演位于武汉城区东南部的南湖是该市第三大城中湖,水域面积763.96公顷。位于南湖西北角的南湖片区此前是南湖机场所在地,属于洪山区,机场周围曾遍布湿地。1995年,随着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的建成启用,南湖机场退出历史舞台,留出的4000亩广阔区域开始逐步开发,逐渐形成巨大的居民区。2009年,武汉市政府将南湖片区作为重点发展的人居核心区,南湖片区也被认为是未来武汉市重要的城市副中心之一。伴随着政策,武汉市开始逐步推进洪山区南湖等地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然而,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种种违章建筑乱象却频频上演。据武汉地方媒体报道,位于洪山区平安路东、保利中央公园小区旁,一座29层(实为26层)商住楼“鸠占鹊巢”,未经过任何审批手续,即建在了本用于建设南湖污水泵站的土地上。该商用楼早在2012年就已封顶,而监管部门4年来却迟迟无反应。位于洪山区丁字桥南路与文祥街交叉口的南湖综合生鲜市场,同样没有经过任何审批,这块地本应是政府规划中的绿地。2012年底,南湖综合生鲜市场在周围居民的一片投诉声中落成。据悉,洪山区政府曾责令城管部门将其拆除,然而三年多过去了,该建筑至今完好。“武昌府”四期地块位于洪山区文昌路旁,一栋在建的十余层楼房早在半年前就遭到附近居民举报,称其施工期间扰民,并涉嫌违章建筑。9月1日,法治周末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该建筑仍在建设当中。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向法治周末记者确证,上述三处地块上的建设均未拿到国土规划部门的相关许可证件,属于违法建设。这些位于洪山区南湖附近的违章建筑,似乎也仅是武汉市洪山区近年来所暴露出的违章建筑现象之冰山一角。洪山区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洪山区在武汉市人口最多,面积最大,城中村改造的情况也最为复杂”。而上述违章建筑项目无疑属于其所说的复杂的情况。无论是正在施工的违章建筑,还是已建成多年的违章建筑,目前都未能得到主管部门的处理。武汉地方媒体对武昌府四期违章建筑的一则报道中就提到,当地城管部门人员表示,对违章建筑肯定要管,但一些特殊原因让他们感到“很为难”。拆,还是不拆“在法律上,对于这些违章建筑违法后果的处理,主管部门主要有罚款、限期拆除和没收三种方式。”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赵健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赵健指出,实践中,有些违章建筑已建成相当长时间,有些违章建筑正在建设当中,主管部门对此未必毫不知情,只是出于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愿尽快地给出处理意见。如此一来,其后果便是仍然有大量违章建筑堂而皇之地存在,得不到处理。赵健表示,很多违章建筑在后来都不能得到合法性的确认,只能进行拆除处理,将建筑所在地块恢复到原始状态,但也有很多违章建筑虽然得不到合法性确认,却在交过罚款后被默许维持违法状态。法治周末记者就南湖污水泵站地块商用楼、南湖生鲜市场等违章建筑处理情况采访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该分局表示这些项目确实属于违章建筑,但具体处理情况则不归其负责。法治周末记者就此采访武汉市城管部门,武汉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具体执行情况由其执法大队负责,但需要洪山区政府给出一个明确的处理意见。城管委称曾两次向洪山区政府发出督办函,但后者作为责任主体却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法治周末记者就相关事项采访洪山区政府,不过,截至发稿时仍未得到回复。对于违章建筑如何处理?拆,还是不拆,已经成为摆在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道考题。与“生命力顽强”的违章建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武汉市的一些短命建筑。2016年9月10日凌晨,曾经耗资1亿元修建的武汉大学工学部主教学楼被爆破拆除,只因这座俗称“变形金刚”的二十层高楼与武汉东湖景观总体规划不符。为此,在付出1300万元的拆除费后,这座投入使用仅16年的大楼彻底消失。为何校园内一座教学楼仅因与环境规划不符就难逃被拆除的命运,而那些校园外真正的违章建筑却迟迟得不到主管部门的处理?“事实上,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并不是无法可依。我国1984年出台城市规划条例,1990年出台城市规划法,此后,对城市违法建设的处理逐渐走向法制化。2008年通过新的城乡规划法,将城乡一体化的精神融入,无论城市还是乡村的违法建设一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勇强说。山东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城市内的一些违章建筑,特别是影响较大的违章建筑,长时间得不到处理,往往有其较深的背景,尤其是背后的一些利益驱使,使得执法环节出现问题,从而导致行政不作为,有法难依。违章建筑层出,谁来担责违章建筑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扬州大学城市管理研究室主任、法学院教授王毅对法治周末记者指出:“有很多违章建筑,都是因为政府的不作为,疏于监管而造成。主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对违章建筑行为默许放纵,会形成一种反向激励,更加助长违法建设的气焰。违章建筑泛滥成灾,主管部门法不责众,又会造成监管失控,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这种恶性循环,在武汉市洪山区也似乎得到了印证。年年治涝年年涝,几乎每年夏天,武汉市都会陷入到一次“看海模式”当中。今年7月初,一场特大暴雨袭来,武汉再一次陷入“看海模式”,而南湖也再一次成为武汉内涝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多家媒体的分析指出,南湖内涝严重与经年累月的填湖密不可分。相关资料显示,1996年至2006年这十年间,南湖面积共减少了35%。尤其是2001年至2002年前后,南湖发生了大规模的人工填湖现象。仅这一年,南湖被填面积就高达2.7公顷。2013年6月,武汉市湖泊管理局曾对外公布20起违法填湖案例,其中市政工程未经批准擅自填湖占到了5起,而其他的则是“填湖”的主力军——房地产违章建筑。专家指出,违章建筑围湖,虽然带来房地产的短暂繁荣,却使城市长期受到内涝困扰,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严重影响到居民的人身安全。主管部门行政不作为所酿成的苦果,却需要违章建筑周围的居民甚至整个城市来为此埋单。根治违章建筑,是否还缺少一道良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章中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对于违章建筑者,仅作出行政处罚是否能够有效遏制违章建筑势头?对于行政不作为,又是否需要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王毅对法治周末记者指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环节非常必要,加强衔接力度,才能有效地遏制违法建设的增长势头。”在王毅看来,违法建设本身应该列入刑法,对于违法建设者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政府主要领导疏于监管的责任追究,也需要司法机关介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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