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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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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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城市建设,在拆迁安置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先后完成了工业园区、新华书店、永兴批发市场区域、友谊路西侧平房、二型平房等处的拆迁安置。特别是近期的经济适用房用地,景山社区的拆迁安置中,拆迁部门与拆迁户的矛盾尤为突出。

  1、部分拆迁户认为先评估、先签约吃亏,抱观望心态。在前几年的拆迁工作中,有的拆迁办为了抢时间、赶进度,没有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拆迁政策,对拒绝评估和签约的拆迁户,往往在安置小区的选择、安置面积的大小以及各种补偿方面作了一定的让步,使这部分人得到了实际的好处,但对后面的拆迁工作却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

  2、拆迁安置房建设滞后。这几年由于城市建设拆迁面积量大,但安置房建设明显滞后,大部分拆迁户分到的是期房。虽然拆迁办发给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但由于相当部分拆迁户是城中村或城郊结合部的住户,每年仅房子出租一项的收益十分可观。现在一拆迁,有的要一、两年后才能拿到房子,房子出租的收益没有了,因此,对拆迁没有积极性,能拖则拖。有的拆迁虽然有现房,但拆迁户在户型、面积、层次等方面挑选的余地很小。

  3、企业征收困难重重。目前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拆迁后的土地补偿变现有个过程,拆迁办需要大量的资金垫付;二是拆迁成本与土地出让的收益很难求得平衡,例如景山社区拆迁后的土地用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商业开发的价值很小;三是有的单位和企业征收后仍需要易地重建,如矿区菜市场、沙尔呼热菜市场等拆迁工程都属于这类情况,由于土地置换受土地指标制约,搬迁难;四是部分业主漫天要价,所要的补偿费远远超过评估的价值。有的企业希望通过拆迁来解决企业转制时遗留的问题,如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职工身份置换费、债权债务和一些需要政府承担的费用;五是对于企业的拆迁工作,拆迁办可以依法申请裁决或强制拆迁,但是政府实施强制拆迁难度很大。

  4、部分拆迁户的房屋确权难度大。从景山社区的拆迁改造和滨河路平房调查的情况看,约四分之一的拆迁户拿不出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有效凭证。有的只有临时土地使用证,有的拆迁户什么证都没有,对如何确权和安置带来很大困难。政府及有关部门虽然出台过相应的一些政策,但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和拆迁办说法不一,实际操作中手续繁杂,耗时很长,目前已经成为拆迁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5、部分经济困难户无力承担产权调换后的购房差价,部分拆迁户生活非常困难,住房面积也要50平房米左右,一般都在60—70平房米以上。虽然有关政策对住房困难户有一定照顾,但大多数拆迁户通过产权调换后需要支付的差价都在2-4万元以上,而且新房子也要进行简单的装修,经济上不堪重负。

  6、有的“钉子户”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由于个别“钉子户”阻扰拆迁,而影响整个建设工程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依法强制拆迁的措施没有及时跟上,有的工程一拖就是四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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