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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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关注:农村城市拆迁,何时才能依法得到拆迁补偿

文章来源: admin100
发布日期: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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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律师说法:近年来 全国各地强拆案件屡见不鲜,在农村拆迁城市拆迁中,拆迁单位没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对当事人进行拆迁补偿,当事人对拆迁补偿的不满意从而拒绝拆迁,而拆迁单位受利益和成绩的驱使,对当事人进行各种手段的强拆,最近比较议论比较多的艾滋病拆迁队和广场舞大妈拆迁队都挺奇葩的,拆迁单位为了利益真的是不择手段。
 
  在农村拆迁和城市拆迁中,大部分当事人为了避免生是非,对于相对较低拆迁补偿,也勉强签协议接受,还有一部分当事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和拆迁队抗争到底。拆迁单位只有通过这种让人发指的手段来逼迁强拆。 这类事件的发生问题也是因为当地部门的监管不力追求业绩和拆迁法案的不完善造成。也为了避免这类事件发生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拆迁法案,提高当事人拆迁补偿保障来解决。
 
  拆迁律师在这里也提醒当事人,在遇到类似案件时不要以暴制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法律也不是摆设,当地律师不能解决的问题因为政府施压,可以寻求北京的拆迁律师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18日,记者自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获悉,发生在18日清晨的一起强行打砸房屋事件,当地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据当事人张际堂反映,18日早间6时许,一伙不明身份人员将他和爱人及儿子赤身裸体控制后,房屋在短时间内被强行推倒砸毁。新郑市警方对此表示,已成立专案组,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之中。(据1月19日 光明网)
 
  2010年5月,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出台的前一夜,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严禁地方政府违法强拆迁,因工作不利引发征地强拆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条例》已经出台四年零半载,如今,河南省新郑市再现强拆,并且是在一家三口在熟睡中,还有的甚至裸身被多人强行控制,所住房屋被强行推到。为何地方强拆浪潮依旧呢?难道因为条例“旧”的缘故?
 
  其实,“强拆”已经不是“新闻”。此前,长春、郑州、西安等地都上演过类似恶行。暴力强拆者之所以肆无忌惮,原因有很多方面:可能有“后台”壮胆撑腰而胆大妄为、可能受利益驱使而漠视法律威严、可能是“乌合之众”的群体作恶心理使然……无论如何,肆意强拆、故意破坏私产都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中央一再明确,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合理进行住房拆迁的补偿安置,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但在这起暴力强拆中,住户多次遭遇5次野蛮打砸、断电、砸毁设备,最后被无故强拆,试问拆迁者还有起码的程序意识吗?对公民的财产还有一丁点尊重吗?法律以内拆迁难道真的有这样的难吗?
  
  发展之路上,土地的征收、房屋的拆迁,肯定还会在不同地方在进行,最终法律以内拆迁才是硬道理。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的背景之下,如何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与被拆迁者实现良好的互动和沟通?对于相关部门,这不仅是执政智慧的考题,更是对执政宗旨的检验。(长江网 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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