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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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拆迁案例:区政府超越职权违法强拆、拆迁律师诉讼复议连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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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随着近些年征地拆迁风暴不断席卷全国,2014年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也在进行着征地拆迁的工作。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汲道村原本是一个静谧安详的小村庄,村民关系和睦友善,各自经营着自己的家庭。这里的每个人通过辛勤工作,使得自家的生活水平都大大提高,家家都住着宽敞大屋,门外处处田野油绿。面对当地的征地拆迁工作,起初村民们都比较配合,但是在静谧的环境下,某行政部门却利用村民观念淳朴,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借征地拆迁之名,大行侵犯百姓利益之实的勾当。

  2013年5月,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作出了《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州市东部新区西山漾生态湿地景观整治工程建议书的批复》,这本是好事,这个文件也明确了项目工程的位置,位于湖州市东部新区,以西山漾为中心环绕展开。2014年7月家住吴兴区八里店镇汲道村汤家湾的杨先生和同意就征地补偿款的具体计算方式与有关部门进行平等协商。但就在2014年9月3日这一天,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却在没有任何征兆,未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突然对杨先生的合法房屋实施了非法拆除。尽管杨先生竭尽全力保护自己心爱的家园,但自己这身单力薄的身躯哪里是这伙暴徒的对手······

  眼看着自己家的房子被违法强拆,杨先生忧心如焚,他们在网上查阅者法律法规看有什么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就在自己焦头烂额的时候,查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这是一家专门做拆迁征地维权的律师事务所,拥有着优秀的律师团队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了咨询电话,被电话里专业解答所打动,因此他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北京,和专业拆迁律师进行交谈。律师们认真听取了杨家所描述的情况,认为杨先生家所面对的违法强拆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也为遏制当地违法强拆的恶劣势头,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决定接下这个案件,并指派经验丰富的王炳峰律师和专业娴熟的赵现昭律师进行全权代理。

  【办案掠影】

  经过详细的交谈,面对委托人杨先生的住宅被违法强拆的客观事实,王炳峰、赵现昭律师决定在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根据现有掌握的情况和多年的办案经验制订了办案策略,并迅速启动了多个法律调查程序进行维权。

  9月12日两位律师指导当事人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过了11天,市政府告知杨先生该具体行政行为系八里店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应当向吴兴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其实就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们把握住了先机,一方面向吴兴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另一方面起诉湖州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行为,这两把利剑怔怔的戳中了这些行政机关的痛处。与此同时,我们提起行政诉讼,虽然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杨先生的诉讼请求,但是这早在王炳峰律师和赵现昭律师的意料之中,为了给当地政府施加更多的压力,拆迁律师决定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这起上诉案件,这时已经是2015年3月15日。看到当地政府已经承受了巨大压力,敲准了时机,律师告诉杨先生我们可以撤回上诉申请,把主要精力重点转向对八里店镇政府的复议案件。

  经过王炳峰律师和赵现昭律师对案件的充分分析和精心策划,决定启动一系列的信息公开申请程序,而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位律师得到了重要的信息。原来,此次拆迁的文件便是《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州市东部新区西山漾生态湿地景观整治工程建议书的批复》,这个文件明确了项目工程的位置,位于湖州市东部新区,以西山漾为中心环绕展开。但是杨先生房屋所在区域地块位于湖州市东部新区,西山漾周边,涉案房屋系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地块尚未进行用地预审,尚未征收。对于这个重大违法点,有关部门没有任何证据加以反驳,八里店镇政府对未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拆除,超越了法定职权。

  为了回应了赵律师的提出的重大违法点,政府工作人员在明知自身超越职权的情况下,辩解称杨先生已经知道自己的房屋要被拆迁,经过政府和相关机构的不断劝说已经同意进行拆迁。但是这恰恰体现出政府的另一个重要违法点,即在未与杨先生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且无其他证明杨先生同意拆迁的情况下就采取强拆行为,这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拆迁政策严重背离的,同时也已经违反了政府的基本职责,属于彻头彻尾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经过几番唇枪舌战的较量,最终复议机关不得不认为,在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相关事实证据证明杨家房屋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内,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对未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拆除,超越其法定职权,且无法提供任何相应的证据依据,属于超越职权。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地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确认被申请人拆除申请人位于湖州市八里店镇汲道村汤家湾杨家住宅的行为违法,由被申请人依法予以赔偿。

  至此对于杨先生家的维权措施暂告一段落,事实表明只要使用连环法律维权手段才能真正的维护老百姓的合法私权利。

  【拆迁律师说法】

  面对突如其来的拆迁,老百姓往往持观望态度,当自己家的房子被违法强拆以后,才想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实,老百姓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往往是无能为力的,由于自身对法律知识的缺乏以及对行政部门作用职权的不了解,这使个别行政部门滥用权利、越权执法,侵害老百姓的私权利。不难想到,现在仍存在这类似的现象,在国内某地还在发生着侵害百姓利益的事情,面对侵害利益的事实,救济的措施并不像老百姓想得那么简单,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紧密联系的链条,我们作为拆迁维权律师会尽最大的能力来保障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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