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

您的位置:首页> 农村拆迁补偿

农村拆迁补偿

湖南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 市发改敷衍了事,律师有理有据胜复议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4-07-24
分享到:
44.4K

  【案情简介】

  当事人湖南省湘乡市金石镇8户村民,其宅基地上房屋因长韶娄高速公路项目面临被征收。按理说,征收案件一般都是拆迁办主动找拆迁户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的,只是补偿多少的问题,然而,这个案件中政府却迟迟不露面进行征收补偿的协商,直接露面的却是施工方连同他们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几户当事人从2008年起就开始生活在严重的噪音骚扰和强烈的“地震”中,当事人也曾多次和施工方交涉,施工方却说“我们只是干活的,你们补偿的事不归我们管啊”。当事人又找政府,可久久也见不到一个说话管事的领导,今天说开会明天说调研,东推西推就是没人出面解决。后来,当事人实在是不堪忍受了,俗话说“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这样丝毫不考虑百姓死活的政府,就是强家荡产也要告它。于是,当事人先在本地找了个律师咨询,这个律师一听是告政府,不敢接这个案子。后来,当事人在网上查到了在征地拆迁领域颇具盛名的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浏览了一番该团队的成功案例,当事人毅然决定踏上去往北京的路程,见一见盛名之下的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到律师事务所之后,赵健律师和葛容律师一起接待了这些当事人,一番交谈之后,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两位律师给出了大概的维权思路,还分析了当事人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以及应该怎样去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当事人听的是心服口服,顿悟原来房屋拆迁补偿案件里边有这么大的学问啊,当即就和所里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办案掠影】

  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后,决定指派资深首席赵健律师、资深主办王炳峰和葛容律师具体来负责此案。针对本案目前面临的政府消极态度和面对施工骚扰的实际状况,经验丰富的三位律师决定同时展开多个维权程序,首先启动民事侵权诉讼,同时,展开基础的法律调查程序,对政府征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维权方案一定,律师即刻开始行动,加班加点起草了大量的法律文书,第二天,这些文件便传到了当事人手中,由当事人以EMS形式将文件分别发送到了相关的政府及政府部门。其中,针对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及申报材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发送到了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就在法定的回复期限即将届满的时候,湘乡市发改委的回复才姗姗来迟。2014年1月17日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作出答复,告知申请人上述高速公路是湖南省批准立项建设的重点工程,该高速公路途经湘乡市金石镇,是省重点项目的过境工程。并提供《关于认真做好湖南长花灰韶公路湘乡段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文号,告知湘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湘乡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并提供了其地址和电话。当事人收到回复,第一时间传给了律师,随后一个电话就追了过来,情绪低落的当事人向律师诉说着心中的困惑,言语之间表露出对目前调查程序的质疑,见多识广的葛容师非常淡定,给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并告诉当事人相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敷衍了事的答复是很常见的,不必太在意,我们自然有应对的方法。律师随即便针对市发改局的这份回复起草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当事人拿到这份复议申请书后,一看内容,便明白了律师的用意,赶紧向湘潭市发改委寄出。没过几日,湘潭市发改委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书中认为湘乡市发展改革局作出答复不当,责令湘乡市发改局十日内重新处理该项信息公开申请。

  【拆迁律师说法】

  

 

  在征收案件中,当事人和政府由于信息不对称,当事人往往处于一种弱势、被动的局面,国家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法律角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使公民积极参与到政府相关社会工作之中,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维权的过程中,律师之所以要启动法律调查程序,就是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唯一可以让当事人真正地了解征地拆迁内容,获取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的途径。可是很多政府部门出于隐藏征地拆迁审批手续上的瑕疵而不愿履行这项行政职责,有的部门直接对申请置之不理,也有的部门扯东拉西、敷衍了事地回复。而大多数当事人并不了解法律规定,更不知道在信息公开申请受阻的时候该如何处理,这就严重地损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诉权。因此,面对各种不依法征地拆迁的当事人,应当积极走上法律维权的道路,在自己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借助专业拆迁律师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来帮助自己维权,以达到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效果。

44.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