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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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村拆迁案例:养殖场拆迁维权反被抓,律师助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12-23
   作者:蔡晓仪
    【案情简介】

  养殖场刚刚形成规模,就遇到了征地拆迁

  秦女士是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小吕寨镇张威村的村民,2007年开始在该村开办了一个生猪养殖场。经过秦女士一家的精心经营,养殖场规模越来越大,生猪销售收入也非常可观,一家人过着平静富足的生活。然而,正当秦女士的养殖场办得红红火火的时候,却传来了建设邢衡高速需要征地的消息,而秦女士的住宅和养殖场都在征地拆迁的范围内!面对这样的晴天霹雳,原本乐观开朗的秦女士也变得一脸愁容,几年来的苦心经营难道都要付诸东流?这种事搁谁身上,都是一桩倒霉事儿啊!

  说好的补偿安置,过后竟然翻脸不认人

  尽管非常舍不得这个自己一手办起来的养殖场,但是秦女士也明白,建高速公路毕竟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所以只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秦女士也愿意支持,至于养殖场,还可以搬到别的地方去经营。于是,秦女士积极地和政府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当时政府派了张威村的村支部书记和秦女士商谈,经过协商和评估,最后确定对养殖场补偿126万多元,并且村支书答应在其他地方对秦女士的养殖场进行安置,以便秦女士重建和继续经营养殖场。但是,让秦女士意想不到的是,政府在2012年8月支付了秦女士126万多元后,就不再提养殖场的安置问题,并且对之前的承诺矢口否认!悲愤交加的秦女士因为此事多次上访,最后都不了了之。秦女士始终不明白,明明已经答应了给她安置养殖场,政府怎么能出尔反尔、翻脸不认人?

  情急之下坐上挖掘机履带,维权未果反被拘留

  政府还没有按照承诺对秦女士的养殖场进行安置,施工队就已经开进了村里。2013年3月23日,一群不明身份的不法分子未经出示任何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律文件,就对秦女士养殖场的房屋进行了破坏。2013年4月16日,邢衡高速第九项目部又来到秦女士养殖场所在的土地上施工。眼看政府背信弃义,拒绝安置养殖场,束手无策的秦女士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免遭破坏,情急之下,做出了一个农民无力的抗争——坐到了施工队的挖掘机履带上!然而,这种无奈的维权之举不仅没有取得任何成效,反而引来了行政处罚决定——巨鹿县公安局以秦女士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对她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情况紧迫,秦女士及家人赶紧联系律师,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专业拆迁维权的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委托团队里久经沙场的库建辉、张波两位律师帮忙讨回公道。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步:展开法律调查,揭露违法施工的真面目

  库建辉、张波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情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凭借多年办案经验,两位律师当即决定展开法律调查,首先进行了一系列的信息公开申请。通过2013年6月13日的《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律师发现邢衡高速公路用地项目根本就还没有经过国务院审批,项目没有审批,也就说明邢衡高速第九项目部的施工没有合法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也就是说,2013年4月16日邢衡高速第九项目部的施工行为是违法施工行为。

  办案第二步:针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既然2013年4月16日邢衡高速第九项目部的施工行为是违法施工行为,而秦女士对养殖场土地又享有合法的使用权,那么秦女士前去阻止违法施工,就是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免遭破坏而采取的正当措施。公安局不仅不协助保护秦女士的合法财产,反而助纣为虐,要对身为受害人的秦女士进行行政拘留!公安局认为秦女士扰乱单位秩序,殊不知这个单位秩序本事就是违法秩序!库建辉、张波两位律师立即马不停蹄地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然而,邢台市公安局竟然无视法律与事实,复议决定维持了巨鹿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第三步:将巨鹿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行政处罚决定终被撤销

  面对两级公安局的官官相护,秦女士几乎都要绝望了。然而,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库建辉、张波两位律师当然不会就此罢休,立即提起诉讼,将巨鹿县公安局告上法庭。2013年11月5日,巨鹿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在神圣的法庭上,县公安局仍然不停地狡辩,企图故伎重演、颠倒黑白。但是,事实胜于雄辩,在铁铮铮的事实面前,即使是公安局,也回天无力。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巨鹿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接到判决书的那一瞬间,秦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想到自己一介农民,竟然也能告赢公安局!原本快要放弃的秦女士又重新充满了信心,对两位律师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更是进一步坚定了维权的信念。而随着本案的胜诉,维权之路也越走越宽,全面胜利指日可待!

  【拆迁律师说法】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地方政府官官相护、侵犯拆迁户合法权益的现象并不罕见,出尔反尔、翻脸不认人的情况也时常发生。而农村的拆迁户作为朴实的农民,原本也是对政府充满了信任,结果却往往措手不及。面对这种窘境,农民又不懂法,如何能够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拆迁户不得已坐上挖掘机履带的行为,尽管也是维权的合法手段,但未免风险太大,甚至得不偿失。所幸本案当事人在事后及时求助专业拆迁律师协助维权,为时未晚;但是如果从一开始就有拆迁律师介入的话,相信也不至于险陷行政拘留。无论如何,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诉诸法律乃是明智之举,还应尽早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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