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补偿

您的位置:首页>城市拆迁补偿

城市拆迁补偿

河北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拆迁维权遇不予受理,律师助养殖户上诉获两连胜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4-07-24
分享到:
44.4K

作者:蔡晓仪

  【案情简介】

  秦女士是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小吕寨镇某村的村民,2007年开始在该村开办了一个生猪养殖场。正当秦女士的养殖场办得红红火火的时候,却传来了建设邢衡高速公路需要征地的消息,而秦女士的住宅和养殖场都在征地拆迁的范围内。起初,政府派了该村的村支部书记和秦女士商谈,经过协商和评估,最后确定对养殖场补偿126万多元,并且村支书答应在其他地方对秦女士的养殖场进行安置,以便秦女士重建和继续经营养殖场。但是,让秦女士意想不到的是,政府在2012年8月支付了秦女士126万多元后,就不再提养殖场的安置问题,并且对之前的承诺矢口否认。面对政府的出尔反尔行为,秦女士当然不能答应,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竟然通过暴力手段将秦女士的房屋强拆。无奈之下,秦女士及家人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几经周折,他们找到了专业拆迁维权的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委托团队里久经沙场的库建辉、张波两位律师帮忙讨回公道。

  【办案掠影】

  库建辉、张波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展开了一系列的法律调查程序,首先进行了一系列的信息公开申请。在充分掌握了拆迁办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后,两位律师协助秦女士将巨鹿县人民政府、巨鹿县小吕寨镇人民政府起诉到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确认巨鹿县人民政府、巨鹿县小吕寨镇人民政府强拆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料,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不顾事实与法律,裁定对秦女士的起诉不予受理。

  此外,在两位律师的指导下,秦女士同时还针对拆迁办的其他违法行为向巨鹿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只可惜官官相护,巨鹿县人民政府作出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书。随后,两位律师协助秦女士将巨鹿县人民政府起诉到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确认巨鹿县人民政府决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巨鹿县人民政府受理复议申请。然而,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同样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

  面对不予受理的难题,秦女士一时慌了手脚,深深地感到起诉无门的忧虑。不过,两位律师已经办过无数件征地拆迁维权案子,尽管对法院枉法裁判的行为同样愤慨,但是对于这种难题其实并不陌生,也早已准备好了应对策略。接到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的上述两份不公正的裁定书后,两位律师随即指导秦女士依法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上述裁定。

  经过两位律师的专业运作,终于邪不胜正,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4年2月10日及2014年2月11日作出终审裁定,将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的上述两份裁定双双撤销。获此两连胜,秦女士喜出望外,更加坚定了维权的决心。

  【拆迁律师说法】

  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地方政府对于相关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基层法院对于针对政府的起诉也以各种借口不予受理,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可以说是拆迁户维权路上的拦路虎。对于不熟悉法律程序的拆迁户而言,遭遇不予受理的难题,无疑是对维权信心的重大打击。而面对如此不公的情况,拆迁律师的专业运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进一步的法律程序扭转不利局面,例如本案中两位律师协助委托人通过上诉程序取得两连胜,不仅仅对于具体环节中的法律运作具有重大意义,从另一层面上看,更是对拆迁户坚持维权的一种精神鼓励。

44.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