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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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房屋拆除后搭建的窝棚是否违章建筑?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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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前言

     房屋被执法部门强拆后,拆迁户露宿野外,在房屋旧址上搭建的窝棚又被认定是违章建筑,要求限期拆除,这样的事件在拆迁实践中并不少见,对此拆迁户应如何维权?

   二、以案说法

   杜小琴是江苏连云港灌南县人,2010年其房屋面临拆迁,收到拆迁部门的一份《限期交出土地通知书》后,杜小琴于2011年向市政府提起复议,复议结果将该通知书撤销。谁知在2011年年底,灌南县法院却在通知书撤销后,仍枉法裁定强制执行,将杜小琴的房屋拆除。杜小琴一家人只好住在用简易帆布搭建的窝棚内,并积极进行维权。2013年,为了配合施工的需要,灌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窝棚是违章建筑,要求限期拆除。

  三、办案简介

    面对惟一的可遮风挡雨的窝棚被违法强拆的危险,杜小琴找到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希望律师团可以为他们讨一个公道,律师团接手此案后,发现这个拆迁存在诸多违法之处,特别是灌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这次的行政处罚行为,在程序和法律依据上更是漏洞百出。为了及时的对当事人提供救济,京平拆迁律师团决定派出资深拆迁律师库建辉律师专门负责此案,迅速向连云港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提起复议。
经过仔细研究案情和深思熟虑,在复议听证中,经过库建辉律师的详细指导,我方一一揭露了对方的违法之处,令其辩无可辩,哑口无言。这些观点也为类似情况下的被拆迁维权提供了依据,如该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存在错误、处罚的程序不合法、执法的目的不合法、法律适用错误和处罚结果不合理等。
面对库律师的逻辑严密,有理有据的指责,对手在明知必输的情况下,主动做出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先前的行政处罚撤销。案件到此,杜小琴的窝棚终于保住了,一家人遮风挡雨的地方得以保全。但这只是刚刚开始,对被拆迁房屋的维权之路,京平拆迁律师团还会继续走下,定会为杜小琴一家讨一个满意的补偿。

  四、简评

    房屋拆除后搭建的窝棚并非一定是违章建筑,只要维权方式得当,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中库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精深的专业知识,终将行政处罚撤销,保证了当事人窝棚的合法存在,也为当事人的拆迁维权赢得了主动。只要窝棚在一天,开发商便不能在房屋原址上开工,整个工程都会因此拖延,实际上开发商为此已数次提高拆迁补偿,皆因未达到当事人满意的标准而无果。在拆迁维权中,只有善于利用手中的权利,聘请办案经验的律师为自己筹划,方能达到满意的效果。因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旦下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执法机关可以依法拆除,这就要求当事人必须即使提起复议或诉讼,将处罚决定书撤销,如果置之不理或暴力抵制,其结果只会为征收部门提供依据,导致房屋被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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