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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拆迁案例:法庭调查设骗局,律师巧识局中谜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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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偿款少,聘请律师来维权

  王小兵(化名)是湖北省十堰市人,在该市茅箭区公园路开有一间眼镜店,经营多年,其收入一向比较可观。2012年,十堰市政府拟定了十堰市中商城市广场项目建设,决定对该地区重新进行规划和建造,开始动员地区范围内的住户进行搬迁。王小兵的眼镜店就位于该拆迁范围内,需要限期搬离,让王小兵不满的是政府给出的拆迁补偿数额极低,数次找政府协商都无功而还。眼看权益受损,用尽多种方法都无法达到满意的效果,王小兵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一番查询和比较,王小兵选择了赵健律师团队代理此案。为了保证案件的完满成功,赵健律师团决定由资深拆迁律师赵健、王炳峰、张波等律师组成小组专门负责此案。

  二、法律调查,申请递出无音讯

  团队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熟悉案件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深思熟虑之后,发现该项目建设的立项方面存在缺陷,极有可能导致该立项不合法,遂在2013年4月22日展开了立项法律调查程序,以便更详细的了解有关改建设项目立项的详细情况。

  让王小兵感到气愤的是,作为法定公开机关,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在收到该申请的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但申请人在此期限内,却没有收到对方的只言片语。被申请人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的行政不作为,已明显违背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对申请人的权利救济造成极大障碍。

  三、行政复议,识破骗局得胜利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出师不利难免会影响案件以后的开展,但这样的情况,赵健律师在代理征地拆迁中不是第一次遇见,面对政府的这种行为,赵律师可谓“成竹在胸”,多年的办案经验使赵律师在第一时间内就给出了迅速有力的反击,经过精心策划,赵律师一纸复议申请书递交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拉入行政复议程序,精彩对决由此拉开大幕。

  在这场行政复议的对决中,赵律师明确指出对方不予答复的行为已明显违法,要求其立即答复先前信息公开申请中的相关信息,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应对此请求,向复议机关递交了一份名称为《关于公开十堰市中商城市广场项目信息的函》的文件,并声称其在2013年5月2日已向申请人王小兵邮寄了该函。但是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既然对方邮寄了此函,王小兵又怎么会收不到该函呢?赵律师仔细观察了对方提交的证据,终于发现了这其中蹊跷,邮寄该函的快递存根上根本没有寄件人的单位,托寄物的内容上也没有注明为信息公开的函,更没有显示被申请人已收到该函。因此该函并不能证明,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全履行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义务。

  由于对方没有提供其他证据,复议到此为止我方取得了完全的胜利。2013年7月10日作出复议决定如下:被申请人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在10日内重新对申请人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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